我在上海邦建工作好几年了,这两年老是拖欠工资,下了船还要压几千美金。在船拖欠几个月不给,家里人日常开销不小,有时急用钱了都得和亲朋好友借,人家都说你家有个能挣钱的怎么好借钱啊?老婆都说跑的远回不来啊,其实是拖欠工资所致。下船时船上只给节部分工资,剩下的回公司领,结果到公司他们以财务不在,或直接说现在没钱,让回家等,现在我在家五个月了还不给。他们从来不给电话,期间我给他们打过电话要钱,都说没有或尽快给,却没了下文。这样不知道还要等多久。要是早点拿到钱我可以买基金或买股票,就算存银行也有一些利息,现在倒好美金对人民币汇率越来越低,反倒赔了不少。请问懂法的朋友上海邦建船舶管理公司这种作法有哪些不合理的地方?我如何采用法律维护?本来我签约不是和她签的,是被人买给她的,如何解除这种合约?在他公司解约的船员都要交两万违约金,这合理吗?请大家帮忙解释一下。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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