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远集运批复同意、公司二届一次职代会第三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及职工代表和船员代表座谈会一致同意,公司决定自2003年9月份开始,实施新的船员工资发放办法——改原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船员工资“预发”方式为“实发”方式。
公司关于调整船员工资发放方式的办法酝酿已久,终因“预发”方式施行历史悠久、涉及每一位船员及家庭的生活安排、没有合适的时机等原因屡被搁置。即使到了今天,公司在已经作出调整决定的时刻,从中远集运到公司的各级领导,还又一再地嘱咐:“一定要慎重再慎重、仔细再仔细,不得出任何差错!”公司各级领导对每一位船员职工切身利益的关切和重视溢于言表。
但是,随着公司船舶管理事业的不断前进和蓬勃发展,公司走市场经济体制运作步伐的加快,在现行船员工资“预发”方式下诸如“还款时间长”、“计算工资繁”、“结算难度大”、“挽回损失难”等弊端暴露无余,广大船员职工对工资“预发”方式啧有烦言,欲改“预发”为“实发”而后快。如今,现实的客观要求和船员的迫切愿望,催生了船员工资发放方式的调整。根据2002年、2003年两届职代会代表的提议,公司参照大部分外派船员及社会用工船员已经实施的工资“实发”方式,通过缜密周详的策划,拟定了船员工资由“预发”改为“实发”的实施办法。
为了不影响船员家庭正常的生活安排,公司将利用发放2003年年中一次性奖金的有利时机,启动新办法的正式实施。也就是说,公司将在2003年9月12日(船员工资发放日),经原工资发放途径(邮汇、银行或现金)发放2003年年中一次性奖金。船员9月份实得金额为8月份“实发”工资减去8月份“预发”工资(8月12日已发)加上一次性奖金,同时扣缴当月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公积金(以下简称四金)后的金额;原已实行工资“实发”方式的部分外派船员,9月份实得金额为8月份“实发”工资加上应发奖金再扣除四金后的金额。自2003年10月份起,船员每月的工资即为按本人上月实际动态结算的“实发”工资。为了使船员及家属能更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工资“实发”方式,我们设计了如下问题,供广大船员及家属参(查)阅。
问:什么是“预发”方式?什么是“实发”方式?
答:“预发”方式,即按船员本人当月第一天的动态,预计发放全月工资的方式。“实发”方式,即按船员本人上月实际动态,当月实际发放上月工资的方式。例如,一位船长上船工作,人事调令生效日为2003年9月5日。按原“预发”方式计,该船长9月份的工资为整月待派工资,10月份补差;按新“实发”方式计,该船长9月份的工资为4天的待派工资加26天的在船工资,而且在10月份计发。
问:“预发”方式与“实发”方式的利弊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公司船员工资改革的不断深化,船员在船工资与待派工资间的差距日渐增加,特别是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四金”个人缴纳额的大幅度增加,工资“预发”方式暴露出了四大弊端:一是还款时间长。一般来讲,船员下船公休后的待派工资除缴纳“四金”外,还要归还多拿的“预发”在船工资部分,待派时间一长,就会给家庭的正常生活安排带来影响。二是计算工资繁。在现行“预发”方式下,船员经常抱怨计算应得工资很复杂,尤其是在上下船前后或在主船队与外派船间调动时,工资就更难算清楚。三是结算难度大。由于公司既有主船队与外派船之分,又有自有船员与社会用工船员之别,工资“预发”和“实发”方式并存,内部结算方式不统一,大大增加了工资结算的难度。四是挽回损失难。在现行“预发”方式下,对部分离司、离职船员“预发”工资中的多发部分难以追回,给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而“实发”方式则能完全解决上述“预发”方式造成的弊端。
问:发放方式调整后,是否意味着船员将少拿一个月工资?
答:不会少拿。借9月份发放2003年年中一次性奖金的大好时机,启动船员工资“实发”新办法,说明公司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新、旧办法间如何衔接与过渡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公司将不再发放9月份的船员工资、船员将少拿一个月的工资。公司将在10月12日(船员工资发放日),按船员9月份实际动态计发9月份的工资,11月份计发10月份工资、12月份计发11月份工资……,依次类推。
问:发放方式调整后,“四金”如何扣缴?
答:发放方式调整后,仍按原渠道原方法扣缴“四金”,也就是说,实月实扣。
问:发放方式调整后,如对新办法仍有不解该找谁?
答:发放方式调整后,如对新办法仍有不解和疑惑的,可以向船员所属部门咨询,也可以直接向公司组织\人事部劳资科反映情况。
船员工资发放方式的调整,对公司而言是一项重大的工程,对船员而言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每位船员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公司将在不影响船员家庭日常生活安排的前提下,全力以赴把这次调整工作做好、做成功。同样,公司也希望得到广大船员及家属的理解与支持,共同把这次调整工作做好、做圆满。
中远集运船舶管理公司
2003年9月5日
http://www.coscon-sm.com/news/shownews.asp?newsid=3167
公司关于调整船员工资发放方式的办法酝酿已久,终因“预发”方式施行历史悠久、涉及每一位船员及家庭的生活安排、没有合适的时机等原因屡被搁置。即使到了今天,公司在已经作出调整决定的时刻,从中远集运到公司的各级领导,还又一再地嘱咐:“一定要慎重再慎重、仔细再仔细,不得出任何差错!”公司各级领导对每一位船员职工切身利益的关切和重视溢于言表。
但是,随着公司船舶管理事业的不断前进和蓬勃发展,公司走市场经济体制运作步伐的加快,在现行船员工资“预发”方式下诸如“还款时间长”、“计算工资繁”、“结算难度大”、“挽回损失难”等弊端暴露无余,广大船员职工对工资“预发”方式啧有烦言,欲改“预发”为“实发”而后快。如今,现实的客观要求和船员的迫切愿望,催生了船员工资发放方式的调整。根据2002年、2003年两届职代会代表的提议,公司参照大部分外派船员及社会用工船员已经实施的工资“实发”方式,通过缜密周详的策划,拟定了船员工资由“预发”改为“实发”的实施办法。
为了不影响船员家庭正常的生活安排,公司将利用发放2003年年中一次性奖金的有利时机,启动新办法的正式实施。也就是说,公司将在2003年9月12日(船员工资发放日),经原工资发放途径(邮汇、银行或现金)发放2003年年中一次性奖金。船员9月份实得金额为8月份“实发”工资减去8月份“预发”工资(8月12日已发)加上一次性奖金,同时扣缴当月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公积金(以下简称四金)后的金额;原已实行工资“实发”方式的部分外派船员,9月份实得金额为8月份“实发”工资加上应发奖金再扣除四金后的金额。自2003年10月份起,船员每月的工资即为按本人上月实际动态结算的“实发”工资。为了使船员及家属能更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工资“实发”方式,我们设计了如下问题,供广大船员及家属参(查)阅。
问:什么是“预发”方式?什么是“实发”方式?
答:“预发”方式,即按船员本人当月第一天的动态,预计发放全月工资的方式。“实发”方式,即按船员本人上月实际动态,当月实际发放上月工资的方式。例如,一位船长上船工作,人事调令生效日为2003年9月5日。按原“预发”方式计,该船长9月份的工资为整月待派工资,10月份补差;按新“实发”方式计,该船长9月份的工资为4天的待派工资加26天的在船工资,而且在10月份计发。
问:“预发”方式与“实发”方式的利弊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公司船员工资改革的不断深化,船员在船工资与待派工资间的差距日渐增加,特别是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四金”个人缴纳额的大幅度增加,工资“预发”方式暴露出了四大弊端:一是还款时间长。一般来讲,船员下船公休后的待派工资除缴纳“四金”外,还要归还多拿的“预发”在船工资部分,待派时间一长,就会给家庭的正常生活安排带来影响。二是计算工资繁。在现行“预发”方式下,船员经常抱怨计算应得工资很复杂,尤其是在上下船前后或在主船队与外派船间调动时,工资就更难算清楚。三是结算难度大。由于公司既有主船队与外派船之分,又有自有船员与社会用工船员之别,工资“预发”和“实发”方式并存,内部结算方式不统一,大大增加了工资结算的难度。四是挽回损失难。在现行“预发”方式下,对部分离司、离职船员“预发”工资中的多发部分难以追回,给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而“实发”方式则能完全解决上述“预发”方式造成的弊端。
问:发放方式调整后,是否意味着船员将少拿一个月工资?
答:不会少拿。借9月份发放2003年年中一次性奖金的大好时机,启动船员工资“实发”新办法,说明公司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新、旧办法间如何衔接与过渡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公司将不再发放9月份的船员工资、船员将少拿一个月的工资。公司将在10月12日(船员工资发放日),按船员9月份实际动态计发9月份的工资,11月份计发10月份工资、12月份计发11月份工资……,依次类推。
问:发放方式调整后,“四金”如何扣缴?
答:发放方式调整后,仍按原渠道原方法扣缴“四金”,也就是说,实月实扣。
问:发放方式调整后,如对新办法仍有不解该找谁?
答:发放方式调整后,如对新办法仍有不解和疑惑的,可以向船员所属部门咨询,也可以直接向公司组织\人事部劳资科反映情况。
船员工资发放方式的调整,对公司而言是一项重大的工程,对船员而言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每位船员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公司将在不影响船员家庭日常生活安排的前提下,全力以赴把这次调整工作做好、做成功。同样,公司也希望得到广大船员及家属的理解与支持,共同把这次调整工作做好、做圆满。
中远集运船舶管理公司
2003年9月5日
http://www.coscon-sm.com/news/shownews.asp?newsid=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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