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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
大家好,我是2008年4、5月在广东江门的海员培训学校考的证件的。培训了一个月,所有证件已经拿到了。我上的船是香港的游轮,服务员工作。学校就是你要上船工作必须交2000块证件押金?不交就不可以上船工作。下船的时候,学校要求你把证件交还学校保管,不交就不退2000块押金,现在我又想上船工作了。学校却说,上了船又下船的学生,想再上船必须交4000元【转船费】,我上的是原来那条船应该不需要交什么【转船费】吧。但是学校工作人员却说必须交,不管你上的是那条船,不交就不能上船,这是学校规定?我想咨询下,证件不能由自己保管吗?学校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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