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uxg0812
会员
我跟青岛一家公司签合同上一条船,结果没满合同下船,于是他们我下船的时候不给我结工资,说是回家后再结,本来签合同是在船领工资的,除了500美金的等满合同后再给。现在回家了,说是要扣掉我上下船的费用才给,你们说说这合不合理!我也看了一下船员条例,上面说船员遣返费用必须由公司出的。我该怎么办?我的qq55847492。请多指教!
大兵凯瑞
沙发 发表于 2009-08-17 08:48 回复(0)
清辉照衣裳
你在船上干了多久?没满三个月吗?如果没满,按照惯例,那大多数公司都是要扣的,如果满了三个月,没满合同期,按照惯例,都是不扣的.当然,如果你本来隶属于这家公司,或者和公司关系不错,不扣也正常.我所认识的一个三副,和船长吵架,被炒了下来,没过多久就上了公司的另一条船,也没什么扣不扣的.呵呵
可四大头比较稀缺,一般情况下不会扣的,给你换条船就是了,所以你的情况很特殊.给你的建议:打官司肯定是告不赢的,合同上都写着呢,还是和公司搞好关系吧.
板凳 发表于 2009-08-25 13:44 回复(0)
母东标
地板 发表于 2009-08-30 23:21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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