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通部海事局了解到,从5月24日开始,中国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将全部实行铅封管理,船舶油污水将实现“零排放”。
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就是对船舶的排污口和主要排污通道进行铅封,就如我们用的电表在出厂时有一个用铅做的封条一样,防止用户随便改动。
从今天开始到6月1号,海事部门将对渤海海域的1000多艘船舶全部实现铅封管理,船上的油污水禁止直接排入大海,改由岸上专门的油污水处理设施接收。环渤海各地的海事部门也同时行动,在辽东半岛的大连、丹东两市海岸线交界处,以及山东半岛的烟台、威海两市海岸线交界处连线为界以西的海域全部实施船舶污油水“铅封”管理。
交通部要求,所有船舶排污设备一旦经过海事部门铅封后,船东不得擅自开启,因擅自启封而造成污染事故的,海事部门最高将可处于3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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