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16日后,今天下午,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防境外疫情输入再次出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我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就如何防止疫情从海上输入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副主任孙韶华就第一入境点调整后航班的执行情况等回答记者提问。小编为船员朋友们摘取了相关航运问题供大家了解!
01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现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了防止境外疫情输入,请问海关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针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不断增大的态势,海关总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将防止疫情输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
一是严密监测评估全球疫情。海关总署密切跟踪境内外疫情发展态势,科学研判境外疫情输入我国风险,并根据动态评估结果,确定口岸需重点防控的国家和地区,及时发布警示通报,修订下发6版口岸防控技术方案和2版操作指南,分级分类指导全国口岸做好防控工作。
二是全面实施健康申报制度。海关总署要求所有出入境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为方便填写,我们开发了相应的微信小程序和APP,入境人员可提前用手机填报,生成二维码,在口岸扫码验核。3月17日,全国口岸启用第五版健康申明卡,增加了“健康申明须知”内容,明确告知入境人员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和旅行经历等,如有隐瞒或虚假申报,将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严格开展入境卫生检疫。各级海关对来自口岸重点防控国家的交通工具100%进行风险布控,100%实施指定地点登临检疫。做好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严格实施入境交通工具的消毒,切断传播途径。对所有入境人员严格实施“三查三排一转运”的口岸检疫措施,所谓“三查”就是全面开展健康申明卡核查、体温监测筛查、医学巡查;所谓“三排”就是严格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实验室检测排查;所谓“一转运”就是对判定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症状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做后续处置。
四是不断深化联防联控合作。海关总署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下,与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在信息共享、联合布控、人员处置等方面密切合作。同时,全国各级海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主动联系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妥善做好各类入境人员及相关信息的移送,确保无缝对接、闭环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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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有关报道说,国际海事组织已经向全球推荐我国编制的《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大家知道,航运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据统计,我国的外贸运输大概90%以上是通过水路来实现的。航运业对于维系经济正常运转,保障人们正常生活需要、同时保障国际供应链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证航运业的安全正常运转,船员是至关重要的。在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制定发布了《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这个操作指南是今年3月2日发布的,来指导船舶船员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
正如刚才你说的,国际海事组织3月18日采用了我们国家制定的指南方案,向所有的成员国、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发布了这个指南,用于指导全球航运业 疫情防控工作,来分享中国疫情防控的经验,共同应对疫情蔓延给航运业带来的挑战。
这个《指南》上次也做了介绍,从公司建立防控制度,船舶采取防控措施,船员采取个人防护,发现疑似病例的应急处置、船上发现病员的报告,以及船员的心理健康调节、疫情信息的查询等七个方面来系统提出了对船舶船员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操作指南。有关详细的内容,记者朋友可以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官方网站来查询。
当前,在精准防范疫情跨境输入输出的形势下,《指南》在全球推荐使用,十分有助于防控疫情通过水路口岸跨境的输入输出。交通运输部也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国航运公司船舶和船员的指导,督促落实疫情防控的具体措施。同时,我们也将向抵达中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推荐使用这个《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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