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船本月13号在台州椒江了,虽然是不幸中的万幸人没有事,所有兄弟也都平安。
但是老公却损失了很多东西,有手提电脑,商务通、一个新买的手机,还不眼镜衣服和生活用品,还有人民币和少量的美元。
当时公司说是会赔偿的,但事后公司却说他们现在还在处理善后的事,具体赔偿要等保险公司下来再说。(老公和他们的劳动关系签订还有二个月)
其实当海事来查时公司和全部海员说的是发他们全个月的工资,但事后他们却发了半个月。说是留下的以后再说。
其实我们只想拿回自己的损失的部他,也不想那半个月的工资,这有过分吗,我们又不是跟保险公司签订的劳动关系,你们赔不赔关我们什么事啊。
我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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