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我(山东烟台)局对一持伪造证书在船任职的轮机长孙某,处以27000元的行政罚款,违法记分15分。同时,相关船舶所有人和船长因管理失职,分别被处以5000元和1000元的行政罚款。
7月5日,我海事局执法人员对靠泊在烟台港的伯利兹籍“KAKICHI”轮实施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轮轮机长孙某所持证书有假证嫌疑,遂通过海事政务查询系统查询,查询结果初步认定为假证,后联系发证局查询得知无此证件号码!该船员违法任职。经进一步查实:轮机长孙某自2007年2月以来,持伪造的甲类一等适任证书在“KAKICHI”轮非法担任轮机长职务,严重扰乱的船员管理秩序;同时因其任职无效又导致了该轮所配船员不足,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对上述违法行动,轮机长孙某供认不讳,在陈述申辩期内也未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辩要求和听证申请,我局遂依法对孙某处以27000元的行政罚款,(已报分管省局领导签批)收缴伪造的甲类适任证书,并对孙某违法记分15分,滞留其原所持的丙类二等适任证书。同时,因“KAKICHI”轮船舶所有人未对船员任职持证的真实性进行有效核查,被依法处以5000元的行政罚款;而船长因未履行好对船上所有事务负有第一位的管理责任,被依法处以1000元的行政罚款。
孙某原持有的是丙类二等轮机长证书,只能在航行于中国沿海、主机功率为750-3000千瓦的船上任职;若持有甲类一等轮机长证书,可以在航区不受任何限制、主机功率为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上任职;而孙某所在的“KAKICHI”轮,常年航行于中、日、韩航线。
本次孙某被违法记分15分后,必须到原证书签发机关重新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回被滞留的丙类二等轮机长适任证书。
望广大同仁引以为戒!不要触碰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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