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航速切记心头
陆上交通路口与事故多发地点,常常可以看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和“十次事故九次快”的提醒,这是经过了无数次血的教训后的经验总结。这在水上交通活动中也的同样适用,且十分贴切。大量的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不掌握安全航速,该慢不慢,盲目抢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过去在长江南京段发生的如“振乐7号”与“龙交1号”碰撞事故,“江汉21号”与“阿哈托”的碰撞事故等,均是驾引人员在前方情况不明时快车行驶,教训十分深刻。
安全航速,是定性不定量的概念。它与船舶尺度、吨位,操纵性能、船舶冲程等因素有关,还与当时当地的通航密度、能见度、风、浪、流及航道情况和周围环境等因素有关。即使船舶使用雷达设备,可以帮助发现目标,测量距离,在考虑安全航速时还应当考虑雷达设备的特性、效率和它的局限性。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船舶航行提倡用安全航速,并不是意味着越慢越好。航行船舶有别于其它的交通工具,不是越慢越安全,航速太慢,会影响舵效,影响船舶操纵控制。因此航行时用什么样的航速既安全又经济,因船因时因地而定,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比较体会。
二、熟悉船舶、航道和规章
熟悉船舶,即熟悉自己所驾船舶的特性,操纵性能,熟悉相应助航设备使用,还包括熟悉配合驾驶人员的个性,这是一项必须具备的基本功。过去习惯说要熟悉“三性”,其中就有船性和人性。作为一个驾引人员,只有充分了解船舶各项性能,才能胸有成竹,驾轻就熟,即使突遇紧急情况,也能从容不迫地采取相应措施。
熟悉航道,即要熟悉所走航道的基本情况。包括:每个航道的基本走向,洲滩分布,航标配布,水流流态特点,关键标志,沿岸码头设施,锚地分布状况,夜间灯光特点以及船舶上下行的基本航法和规律。还要了解每个航段的重点水域:如桥区、电缆区、渡口渡运区、危险品装卸区等。这是一个正规的驾驶人员应该掌握的知识,也是船员适任考试的现场考试内容。如果前方航道情况认识不清,心中无数,便会心生胆怯,顾此失彼,埋下事故隐患。
要真正地尽快地掌握这些知识,主要靠在实践中注意观察学习,作为新手,或者是航线长、航次少,间隔周期长的船员,要达到尽快熟悉的目的,要善于运用间接经验,交流学习,多看多问多记,多向有经验的船员请教,并在实践中加以体会,加深记忆。
熟悉规章,就是要熟悉基本的有关安全航行的法律法规,熟悉当地航道的特殊规定,如航行长江江苏段就必须学习《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同时还要注意接收航道通电,航行通警告等,以了解临时的水上动态和临时管制规定,以便尽早采取相应对策。
熟悉船舶、航道和规章是船长、驾驶员要不断***的内功,只有勤学常练,熟悉掌握,方能胸有成竹,临危不乱。
三、培养良好的心态和操作习惯
过去的许多事故中,两类船员事故多发,一类是事无计划,举止不稳,急功近利,情绪急躁者,另一类是遇事犹豫不决,举棋不定,相对自信不足者。往往与从事工作的年限与年龄有一定关系,还没有养成良好的心态和良好的操作习惯。
良好的心态表现在心境平和,从容不迫,意志坚定,刚毅果断,在实际操作与决策时有较强的自信心,只要认为是安全的做法,必要的做法,不受干扰,坚决果断按部就班地完成。如果没有养成良好的心态,就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影响决策与操作。举个例说,过去在水上旅客交通以长江客班轮为主的年代,长江上也正是挂机船较多的时候,这些小型船舶噪声大,夫妻船多,疲劳驾驶是常事,船舶会让时十分需要用声号提醒。而客班轮的声号安装在驾驶顶棚甲板,距船员休息舱很近,通常一条船有百余名船员,三班作息制,拉声号会严重影响船员的休息。常用声号还会被人误会笑话,因此年青的驾驶员往往由此担心,为了尽量不用或者少用声号而发生了许多的事故。车钟的使用也是如此,客班轮航速快,为保持正点进港,正常行驶时车速一般不变,使用车钟改变车速可能是出现特殊情况,因此往往车钟一响,船长就进了驾驶台,由此部分驾驶员怕影响船长的休息,也担心车钟常响会引起船长对自己驾驶水平的误解,往往该减速时不减速,或者减速太迟而发生许多事故与险情。类似的情况还多见于引航员身上,他们在不熟悉所驾船舶的船性、人性情况下,为了表现自身的良好形象和精湛的业务素质,往往也是避让措施不到位,一再地引发事故。出现以上的情况都是心态不稳的表现。
良好的操作习惯就是有利于安全的习惯,是指从交接、了望、联络、判断、航路选择、车速控制到避让避碰等方面规范的做法,培养规范操作习惯须在实践中锻炼积累,逐步形成,良好的心态还是培养一系列操作好习惯的基础。在船舶航行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全方位了望的习惯,是判断周围船舶动态、航行环境,采取航行操作和避让措施的前提。如果了望不全面不及时,就会影响判断,延误采取相应的措施。了望时该站就站,左右走动,减少盲区盲点。航行中突遇恶劣天气等能见度受限时,还要派员到船头协助了望。了望不局限于肉眼,还包括使用相关的航海仪器,如使用声号、甚调频无线电话,使用雷达及卫导,对动态不明的船舶应及时用声号和甚调频等沟通联络,反复核实,不放过任何与己有关的疑点,更不能想当然。前面提到的“龙栖1号”碰撞事故,“振乐7号”引航员对“龙栖1号”轮动态不清时,始终没有用声号、甚调频等联系确认,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2、走自己的航路。船舶要根据本身的吨位、功率、吃水等情况,按照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规章,决定自己的航路。走符合规章规定的,适合自身船舶情况的航路是安全行船的基本前提。如果在通航分道逆向行驶、慢速船占用快速船分道、随意穿越通航分道、随意穿越锚地等都及是埋下事故隐患,极易发生事故。《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对各种船舶的航路规定的很明确,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各类船舶的特点,建议船民朋友们认真研读理解。
3、交接班要交清接明。交接班是船员值班中反复遇到的事情,它的基本要求是交清接明,也即交班要交待清楚,接班要接得明白,一般包括船位、航向、航速、周围船舶动态、助航仪器使用情况,轮机部还包括主辅机、机电设备运转状态等等。但是如果遇到下列情况一般不易交接或不可冒失交接:正在进行船舶会让,通过弯曲、滩险、狭窄航道,行驶在桥区航道,前方情况不明时等等。一般而言,接班人员应提前一刻钟到达工作岗位,以作适应后再行交接。
4、安全没有把握时及早择地抛锚。
航行中遇浓雾、雷暴雨、大风等情况,能见度受限或不良,是极易发生事故的。航行中要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及时听从交管信息,及早就近选择锚地或安全水域锚泊,不可抱着侥幸心理盲目行船。这方面的事故教训也是很多,如“新海1号”与“长江62029”船队在136浮附近碰撞事故,“江汉21”轮与“阿哈托”轮在张子港碰撞事故,都是在雾中造成的。中小型船舶(运砂船舶为多数)雾中事故多发。
为什么要及早择地抛锚呢?因为灾害性天气往往来去突然,所以要早作准备。另一个原因并不是任何水域都适合你的船舶抛锚,往往过了一个合适水域,恶劣气象突然呼啸而至,会令你手足无措。所以在接到相关警告信息后,要早作预防,及早择地锚泊。同时还要注意,锚泊时要尽量让出通航分道,以避免碍航,也可避免其他船舶在慌忙中进入该水域而发生事故或险情。
四、紧急情况下措施灵活,甚至可以背离规则
最后要提醒船员朋友们的是,一旦船舶进入紧急情况,出现紧迫局面,避让措施要灵活果断。如果能够避免危局甚至可以采取违反常规的措施,甚至可以背离相关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三条责任条款中规定,不论由于何种原因,两船已逼近或处于紧迫局面时,任何一船都应果断地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包括在紧迫危险时而背离本规则以挽救危局。过去“浙机XX号”在龙潭水道碰撞事故、“大庆XXX轮”触碰大桥事故都有一定的经验教训可总结吸取。船舶航行和停泊的规章一定要自觉遵守,但执行时我们不能墨守成规,务必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以上是一些来自事故调查实践的体会,供船员朋友参考。祝船员朋友一帆顺风,平安驾驶。
陆上交通路口与事故多发地点,常常可以看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和“十次事故九次快”的提醒,这是经过了无数次血的教训后的经验总结。这在水上交通活动中也的同样适用,且十分贴切。大量的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不掌握安全航速,该慢不慢,盲目抢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过去在长江南京段发生的如“振乐7号”与“龙交1号”碰撞事故,“江汉21号”与“阿哈托”的碰撞事故等,均是驾引人员在前方情况不明时快车行驶,教训十分深刻。
安全航速,是定性不定量的概念。它与船舶尺度、吨位,操纵性能、船舶冲程等因素有关,还与当时当地的通航密度、能见度、风、浪、流及航道情况和周围环境等因素有关。即使船舶使用雷达设备,可以帮助发现目标,测量距离,在考虑安全航速时还应当考虑雷达设备的特性、效率和它的局限性。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船舶航行提倡用安全航速,并不是意味着越慢越好。航行船舶有别于其它的交通工具,不是越慢越安全,航速太慢,会影响舵效,影响船舶操纵控制。因此航行时用什么样的航速既安全又经济,因船因时因地而定,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比较体会。
二、熟悉船舶、航道和规章
熟悉船舶,即熟悉自己所驾船舶的特性,操纵性能,熟悉相应助航设备使用,还包括熟悉配合驾驶人员的个性,这是一项必须具备的基本功。过去习惯说要熟悉“三性”,其中就有船性和人性。作为一个驾引人员,只有充分了解船舶各项性能,才能胸有成竹,驾轻就熟,即使突遇紧急情况,也能从容不迫地采取相应措施。
熟悉航道,即要熟悉所走航道的基本情况。包括:每个航道的基本走向,洲滩分布,航标配布,水流流态特点,关键标志,沿岸码头设施,锚地分布状况,夜间灯光特点以及船舶上下行的基本航法和规律。还要了解每个航段的重点水域:如桥区、电缆区、渡口渡运区、危险品装卸区等。这是一个正规的驾驶人员应该掌握的知识,也是船员适任考试的现场考试内容。如果前方航道情况认识不清,心中无数,便会心生胆怯,顾此失彼,埋下事故隐患。
要真正地尽快地掌握这些知识,主要靠在实践中注意观察学习,作为新手,或者是航线长、航次少,间隔周期长的船员,要达到尽快熟悉的目的,要善于运用间接经验,交流学习,多看多问多记,多向有经验的船员请教,并在实践中加以体会,加深记忆。
熟悉规章,就是要熟悉基本的有关安全航行的法律法规,熟悉当地航道的特殊规定,如航行长江江苏段就必须学习《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同时还要注意接收航道通电,航行通警告等,以了解临时的水上动态和临时管制规定,以便尽早采取相应对策。
熟悉船舶、航道和规章是船长、驾驶员要不断***的内功,只有勤学常练,熟悉掌握,方能胸有成竹,临危不乱。
三、培养良好的心态和操作习惯
过去的许多事故中,两类船员事故多发,一类是事无计划,举止不稳,急功近利,情绪急躁者,另一类是遇事犹豫不决,举棋不定,相对自信不足者。往往与从事工作的年限与年龄有一定关系,还没有养成良好的心态和良好的操作习惯。
良好的心态表现在心境平和,从容不迫,意志坚定,刚毅果断,在实际操作与决策时有较强的自信心,只要认为是安全的做法,必要的做法,不受干扰,坚决果断按部就班地完成。如果没有养成良好的心态,就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影响决策与操作。举个例说,过去在水上旅客交通以长江客班轮为主的年代,长江上也正是挂机船较多的时候,这些小型船舶噪声大,夫妻船多,疲劳驾驶是常事,船舶会让时十分需要用声号提醒。而客班轮的声号安装在驾驶顶棚甲板,距船员休息舱很近,通常一条船有百余名船员,三班作息制,拉声号会严重影响船员的休息。常用声号还会被人误会笑话,因此年青的驾驶员往往由此担心,为了尽量不用或者少用声号而发生了许多的事故。车钟的使用也是如此,客班轮航速快,为保持正点进港,正常行驶时车速一般不变,使用车钟改变车速可能是出现特殊情况,因此往往车钟一响,船长就进了驾驶台,由此部分驾驶员怕影响船长的休息,也担心车钟常响会引起船长对自己驾驶水平的误解,往往该减速时不减速,或者减速太迟而发生许多事故与险情。类似的情况还多见于引航员身上,他们在不熟悉所驾船舶的船性、人性情况下,为了表现自身的良好形象和精湛的业务素质,往往也是避让措施不到位,一再地引发事故。出现以上的情况都是心态不稳的表现。
良好的操作习惯就是有利于安全的习惯,是指从交接、了望、联络、判断、航路选择、车速控制到避让避碰等方面规范的做法,培养规范操作习惯须在实践中锻炼积累,逐步形成,良好的心态还是培养一系列操作好习惯的基础。在船舶航行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全方位了望的习惯,是判断周围船舶动态、航行环境,采取航行操作和避让措施的前提。如果了望不全面不及时,就会影响判断,延误采取相应的措施。了望时该站就站,左右走动,减少盲区盲点。航行中突遇恶劣天气等能见度受限时,还要派员到船头协助了望。了望不局限于肉眼,还包括使用相关的航海仪器,如使用声号、甚调频无线电话,使用雷达及卫导,对动态不明的船舶应及时用声号和甚调频等沟通联络,反复核实,不放过任何与己有关的疑点,更不能想当然。前面提到的“龙栖1号”碰撞事故,“振乐7号”引航员对“龙栖1号”轮动态不清时,始终没有用声号、甚调频等联系确认,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2、走自己的航路。船舶要根据本身的吨位、功率、吃水等情况,按照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规章,决定自己的航路。走符合规章规定的,适合自身船舶情况的航路是安全行船的基本前提。如果在通航分道逆向行驶、慢速船占用快速船分道、随意穿越通航分道、随意穿越锚地等都及是埋下事故隐患,极易发生事故。《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对各种船舶的航路规定的很明确,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各类船舶的特点,建议船民朋友们认真研读理解。
3、交接班要交清接明。交接班是船员值班中反复遇到的事情,它的基本要求是交清接明,也即交班要交待清楚,接班要接得明白,一般包括船位、航向、航速、周围船舶动态、助航仪器使用情况,轮机部还包括主辅机、机电设备运转状态等等。但是如果遇到下列情况一般不易交接或不可冒失交接:正在进行船舶会让,通过弯曲、滩险、狭窄航道,行驶在桥区航道,前方情况不明时等等。一般而言,接班人员应提前一刻钟到达工作岗位,以作适应后再行交接。
4、安全没有把握时及早择地抛锚。
航行中遇浓雾、雷暴雨、大风等情况,能见度受限或不良,是极易发生事故的。航行中要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及时听从交管信息,及早就近选择锚地或安全水域锚泊,不可抱着侥幸心理盲目行船。这方面的事故教训也是很多,如“新海1号”与“长江62029”船队在136浮附近碰撞事故,“江汉21”轮与“阿哈托”轮在张子港碰撞事故,都是在雾中造成的。中小型船舶(运砂船舶为多数)雾中事故多发。
为什么要及早择地抛锚呢?因为灾害性天气往往来去突然,所以要早作准备。另一个原因并不是任何水域都适合你的船舶抛锚,往往过了一个合适水域,恶劣气象突然呼啸而至,会令你手足无措。所以在接到相关警告信息后,要早作预防,及早择地锚泊。同时还要注意,锚泊时要尽量让出通航分道,以避免碍航,也可避免其他船舶在慌忙中进入该水域而发生事故或险情。
四、紧急情况下措施灵活,甚至可以背离规则
最后要提醒船员朋友们的是,一旦船舶进入紧急情况,出现紧迫局面,避让措施要灵活果断。如果能够避免危局甚至可以采取违反常规的措施,甚至可以背离相关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三条责任条款中规定,不论由于何种原因,两船已逼近或处于紧迫局面时,任何一船都应果断地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包括在紧迫危险时而背离本规则以挽救危局。过去“浙机XX号”在龙潭水道碰撞事故、“大庆XXX轮”触碰大桥事故都有一定的经验教训可总结吸取。船舶航行和停泊的规章一定要自觉遵守,但执行时我们不能墨守成规,务必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以上是一些来自事故调查实践的体会,供船员朋友参考。祝船员朋友一帆顺风,平安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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