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问题:在我们船员的合同中的***条款很多,很多不合理的单方面的责任方都是我们船员个人,公司的条款到很少看到。尤其在工伤和遣返的事情上格外明显。还有一些很可笑的条款是不允许接触海外劳工组织(ITF),否则按泄露***罪处罚。
2。船长权力最大化:拥有否决权,但又缺乏对船长本身的监督机制。大家都知道远洋船上伙食费的问题.在国内和国外上伙食都一样都是有回扣的,一般是在25%左右。这些钱后来会被船长黑掉。然后在奖金和劳务费的问题上也容易出现问题。在船舶自引自靠的奖金上也很不透明,过年过节船东给的小费也会被船长和老鬼等人瓜分。还有什么航次安全奖等等就不一一细说了。在这我也希望高级船员的参与,一起讨论。
3。公平公正和人际关系的问题:在船上,很多事情都很缺乏真正的公平。在工作上和人事关系中会经常遇到这些问题。然后在问题出现的时候又没人能够真正的一碗水端平,许多的矛盾由此产生。
4。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的问题:有个别的海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认为自己所做的都是对的,没有所谓的集体观念。主要包括在工作的不协调和生活上的散漫,没有公德意识等等.
5。工作加班和节假日的工资问题:所有的船员在签写合同的同时,在基本工资/月/30天基础上,我们还要义务加班90小时。也就是说每天要加班3个小时。8小时+3小时=11小时/每天x30天=330小时/月。这就是为什么船员辛苦的主要原因。在国内的船或者全套班子的船上,工作或许没那么长时间。但是你在半套班子的情况下就不怎么好了~。然后在《劳动法》里面又体现不出海员这板块的法律规章,什么节假日休息和加薪基本上都是盲区(期待法律健全中),出现劳动纠纷也不能完全被维权。如果你选择在国外维护权利的时候,你就会因为非法接触境外(ITF)劳工组织定性,在回到国内海员证件被报废或者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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