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海上客运高峰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海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交通部《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海事局于近日向局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单位: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部署,认真落实,从严履职,确保海上交通运输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二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船民和相关单位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三要在节前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船舶的配员情况、装载情况、安全和通信设备、安全应急措施和船员的应急应变能力等内容进行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四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运输的监管,对危险品船舶、危险品作业区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确保码头设施、应急措施、船舶和作业人员等条件符合要求;五要切实做好防抗灾害性天气工作;六要严格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办公室0021内
0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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