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工资薪酬知识问答
目前,有些船员对现行的薪酬制度、社会保险等有关内容还不十分了解,也希望公司在此方面进行说明,现就船员普遍反映的问题归纳整理说明如下。
一、 船员薪酬由哪几部分构成?
船员薪酬由在航工资性薪酬和保障性薪酬两大部分构成。
二、在航工资性薪酬包括哪几部分?
1、 岗位职务工资
按照船员在船实际担任的岗位职务,财务部门根据船员在船动态,每月核发并转入船员的工资存折中,或存在公司,待船员休假时一并领取。
2、 业绩工资
按照中远散运《关于下发<船员业绩工资考核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3、 航行津贴
按照《关于调整中国远洋运输集团远洋船员航行津贴标准的通知》(中远人[1998]0310号)文件执行,按船员在船舶实际担任的岗位职务核定,按航次在船舶领取外汇现金。
2004年1月1日,取消了内贸与外贸航贴差别,全部按照外贸航线标准核发航行津贴。
4、 加班费
船员法定节假日在船工作,按日岗位职务工资的300%核定加班工资。
5、 年休假工资
船员连续在船工作满8.5个月及以上时间,或在本年度(自然年)内在船工作累计满8.5个月及以上时间,可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年休假期间享受100%岗位职务工资。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为:
(1) 累计工龄满1年的,年休假为2天;
(2) 累计工龄满5年的,年休假为5天;
(3) 累计工龄满1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4) 累计工龄满15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4天;
三、保障性薪酬包含哪几部分?
1、 养老保险
中远散运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由中远集团在北京市统一办理。个人缴费标准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公司按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另外,公司缴纳的20%中将提出3%,连同个人缴纳的8%,合计11%存入个人养老保险基金帐户,该保险帐户金额越多,将来员工退休时的养老金就越高。
现以2005年7月退休的船员为例,其中一名政委的退休金达到了3130元,一名机工的退休金为2709元。退休船员在拿到退休证,看到上面的退休金数额时,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有的船员会问,是不是每人都拿那么高的退休金呢?当然不是,退休金的多少是取决于很多条件的,其中个人养老保险基金帐户中的金额占了很大的比例。
2、 住房公积金
中远散运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统一在天津市建设银行办理,个人缴费标准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缴纳,同时公司也按相同的比例缴纳,累计记入个人公积金帐户,帐户中的金额属职工个人所有,因此个人缴费越高,公司缴费也高,个人越合算。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住房公积金的封顶值为:船长、政委、轮机长个人缴2000元,公司补2000元,合计4000元划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其他船员个人缴1500元,公司补1500元,合计3000元划入个人公积金帐户。
3、 医疗保险
中远散运员工的医疗保险由中远集团在北京市统一办理,个人缴费标准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每月由公司代扣,公司按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4%缴纳。职工个人帐户每月将划入个人缴纳的2%和单位缴费部分按以下标准划入个人帐户:35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35—45岁,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45岁以上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
另外,大额医疗保险费用由公司统一负担,个人不缴纳费用。
4、 失业保险
中远散运公司员工的失业保险在天津保税区统一办理,个人缴费标准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缴纳,公司按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
5、 工伤保险
中远散运员工的工伤保险由中远集团在北京市统一办理,个人不缴费,公司按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8%缴纳。
6、 生育保险
中远散运公司员工的生育保险由中远集团在北京市统一办理,个人不缴费,公司按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2%缴纳。
7、 补充养老保险(以前称为“互助金”)
员工个人缴纳30元/月,公司缴纳30元/月,每月60元都划入个人帐户中。
8、 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员工因公出差、上下船等造成交通意外伤害,可获得正常赔偿以外的“交通意外伤害补偿”;船员个人不缴纳保险费,费用由公司负担。
9、 人寿互助金
船员因人身意外死亡,可获得正常赔偿以外的“人身意外损害补偿”;船员个人缴纳24元/年,公司缴纳6元/年。
序号 保险名称 个人缴费标准 公司缴费标准 缴费合计
1 养老保险 8% 20% 28%
2 住房公积金 15% 15% 30%
3 医疗保险 2% 14% 16%
4 失业保险 1% 2% 3%
5 工伤保险 0 0.8% 0.8%
6 生育保险 0 0.2% 0.2%
缴费合计(%) 26% 52% 78%
7 补充养老保险 30元/月 30元/月 60元/月
8 人寿互助金 24元/年 6元/年 30元/年
说明:
1、以上各项内容均属于保障性薪酬,就是我们常说的“隐性收入”。保障性薪酬充分体现了国家及企业对职工的关怀,为广大职工在养老、医疗、住房、失业、工伤等方面提供了可*的保障,虽然这部分薪酬具有隐性的特点,不能直接表现出来,但它的确是我们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各项保险缴费标准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05年北京市社会保险平均工资为2362.33元,保底缴费基数为北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2005年保底基数为1417.8元;封顶缴费基数为北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2005年封顶基数为7087元。
3、船员休假期间照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标准与在船工作期间相同,均是按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计算。为此,船员休假期间,公司仍然按照船员个人月平均工资52%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补充养老保险等,个人按月平均工资的26%缴纳社会保险费。
4、统计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项目有:岗位职务工资、业绩工资、加班费及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等。
四、目前公司实行“上船有薪,下船无薪”,是否意味着船员公休时,公司对船员没有任何薪酬性支出?
“上船有薪,下船无薪”是国际航运界通行的惯例。“下船无薪”并不是真正的无薪,公司在船员公休期间仍要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2%为船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
目前,以船长职务为例,每月工资收入为:岗位工资7600元、业绩工资平均3840元、航贴960元、加班工资平均422元、风险抵押金1000元,等级制评比特级船长1000元,合计14822元/月,按照在船工作9个月统计,年收入为133398元/年,则月平均工资为11116.5元/月。缴纳社会保险统计的年收入为133398元,月平均缴费基数为11116.5元;按照2005年北京市社会保险封顶值为7087元,则公休期间公司需为船长缴纳社会保险7087 X 37% = 2622.19元/月,住房公积金11116.5 X 15% = 1667.48元/月,两项合计为 4289.67元/月,互助金30元/月。
以一级水手、一级机工为例,每月工资收入为:岗位工资2100元、业绩工资平均1500元、航贴570元、加班工资平均116.67元,合计4286.67元/月,按照在船工作9个月统计,年收入为38580.03元/年,则月平均工资为3215元/月。公休期间公司需为水手、机工缴纳社会保险3215 X 52% = 1671.80元/月,互助金30元/月。
综上所述,“下船无薪”并不是绝对的无薪。
五、船员的实际薪酬究竟有多少?如何计算呢?
我们还以上述两个职务为例,船长在船工作9个月,实际工资所得应为133398元,公司为其缴纳的各种保障性费用为4319.67元 X 12 = 51836元,其在船工作9个月,公司实际支付的薪酬待遇应为185234元,平均20581.56元/月。
同样方法计算,一名一水或一机在船工作9个月,实际享受的薪酬待遇应为6555.74元/月。
六、个人所得税缴纳数额是多少?如何缴纳?
根据国税发[1999]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的精神,远洋运输船员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含伙食费)所得采取按年计算、分月予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船员月度个人所得税抵扣标准为4000元,也就是说船员个人月平均收入大于4000元的部分,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述(五)中船长的薪酬为例计算:
船长在船工作9个月,实际工资所得为133398元,月平均工资11116.5元,个人月缴纳养老保险:7087*8%=566.96元、月缴纳住房公积金:11116.5*15%=1667元、月缴纳医疗保险:7087*2%=141.74元、月缴纳失业保险:35.44元。
1、个人出资缴纳个调税时,全年应缴个调税为:
[(11116.5-566.96-141.74-1667-35.44-4000)×15%-125]×12=6969.6元
即个人出资缴纳个调税时,船长在船工作9个月一年需缴个人所得税6969.6元。
2、公司出资为个人缴纳个调税时,全年应缴个调税为:
[(11116.5-566.96-141.74-1667-35.44-4000-125)÷(1—15%)×20%—375 ] *12=8432.76元。
目前船员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出资缴纳,未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以船长职务为例,公司一年为船长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为8432.76元,其它职务依此类推。
七、“预扣保险”是怎么回事?
公司实行“上船有薪、下船无薪”的薪酬制度,在船员下船公休“无薪”的期间,公司仍然要为船员缴纳各项保障性费用,同时,船员个人也应按月缴纳。“预扣保险”就是在船员应得的工资中预先留下部分金额,当船员公休的时候,公司按月为其缴纳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互助金等。
从2005年6月份起,船员在船工作期间,除缴纳本月的社会保险外,再预扣0.5个月的社会保险,即每在船工作一个月,暂扣1.5个月的社会保险。
八、为什么每月领到的工资数额不相同呢?
自2001年7月,新的船员薪酬方案实施以来,船员按月领取的仅为岗位职务工资,其中扣除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规费,再预留半个月社会保险,即1.5个月的社会保险规费。
造成各个月实际数额不稳定的因素主要是:有时需要临时处理规费政策调整后产生差额的补扣、工会会费扣缴、节日加班工资补入、年休假工资补入、取暖费补入、有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每年补发一次独生子女费等,这些因素在各自不同的月份里进行运作,使实发的工资数在各月里就发生了变化,不可能稳定在一个数值上,但是,从每人的工资核发单上可以清楚的反映出来,供船员随时向公司财务部工资出纳业务查询。
在全年12个月里每月进行补发或扣缴的工资的项目有:
(1)1月份调整年功工资;
(2)2月份核发元旦加班费;
(3)3月份核发春节加班费(如春节在1月份时);
(4)4月份调整养老保险金标准、补发上年度年休假工资、计算发放春节加班费(如春节在2月份时);
(5)5月份扣缴工会会费;
(6)6月份扣缴人寿保险金(目前标准为每人年24元),核发五一加班费;
(7)7月份调整住房公积金标准;
(8)11月份发放取暖费及采暖补贴、计算发放国庆节加班费;
(9)12月份发放全年的享有独生子女待遇船员的独生子女费等。
另外各月还有因政策调整随时进行的补扣项目会给实发工资数造成不稳定。
文字
目前,有些船员对现行的薪酬制度、社会保险等有关内容还不十分了解,也希望公司在此方面进行说明,现就船员普遍反映的问题归纳整理说明如下。
一、 船员薪酬由哪几部分构成?
船员薪酬由在航工资性薪酬和保障性薪酬两大部分构成。
二、在航工资性薪酬包括哪几部分?
1、 岗位职务工资
按照船员在船实际担任的岗位职务,财务部门根据船员在船动态,每月核发并转入船员的工资存折中,或存在公司,待船员休假时一并领取。
2、 业绩工资
按照中远散运《关于下发<船员业绩工资考核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3、 航行津贴
按照《关于调整中国远洋运输集团远洋船员航行津贴标准的通知》(中远人[1998]0310号)文件执行,按船员在船舶实际担任的岗位职务核定,按航次在船舶领取外汇现金。
2004年1月1日,取消了内贸与外贸航贴差别,全部按照外贸航线标准核发航行津贴。
4、 加班费
船员法定节假日在船工作,按日岗位职务工资的300%核定加班工资。
5、 年休假工资
船员连续在船工作满8.5个月及以上时间,或在本年度(自然年)内在船工作累计满8.5个月及以上时间,可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年休假期间享受100%岗位职务工资。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为:
(1) 累计工龄满1年的,年休假为2天;
(2) 累计工龄满5年的,年休假为5天;
(3) 累计工龄满1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4) 累计工龄满15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4天;
三、保障性薪酬包含哪几部分?
1、 养老保险
中远散运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由中远集团在北京市统一办理。个人缴费标准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公司按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另外,公司缴纳的20%中将提出3%,连同个人缴纳的8%,合计11%存入个人养老保险基金帐户,该保险帐户金额越多,将来员工退休时的养老金就越高。
现以2005年7月退休的船员为例,其中一名政委的退休金达到了3130元,一名机工的退休金为2709元。退休船员在拿到退休证,看到上面的退休金数额时,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有的船员会问,是不是每人都拿那么高的退休金呢?当然不是,退休金的多少是取决于很多条件的,其中个人养老保险基金帐户中的金额占了很大的比例。
2、 住房公积金
中远散运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统一在天津市建设银行办理,个人缴费标准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缴纳,同时公司也按相同的比例缴纳,累计记入个人公积金帐户,帐户中的金额属职工个人所有,因此个人缴费越高,公司缴费也高,个人越合算。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住房公积金的封顶值为:船长、政委、轮机长个人缴2000元,公司补2000元,合计4000元划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其他船员个人缴1500元,公司补1500元,合计3000元划入个人公积金帐户。
3、 医疗保险
中远散运员工的医疗保险由中远集团在北京市统一办理,个人缴费标准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每月由公司代扣,公司按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4%缴纳。职工个人帐户每月将划入个人缴纳的2%和单位缴费部分按以下标准划入个人帐户:35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35—45岁,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45岁以上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
另外,大额医疗保险费用由公司统一负担,个人不缴纳费用。
4、 失业保险
中远散运公司员工的失业保险在天津保税区统一办理,个人缴费标准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缴纳,公司按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
5、 工伤保险
中远散运员工的工伤保险由中远集团在北京市统一办理,个人不缴费,公司按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8%缴纳。
6、 生育保险
中远散运公司员工的生育保险由中远集团在北京市统一办理,个人不缴费,公司按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0.2%缴纳。
7、 补充养老保险(以前称为“互助金”)
员工个人缴纳30元/月,公司缴纳30元/月,每月60元都划入个人帐户中。
8、 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员工因公出差、上下船等造成交通意外伤害,可获得正常赔偿以外的“交通意外伤害补偿”;船员个人不缴纳保险费,费用由公司负担。
9、 人寿互助金
船员因人身意外死亡,可获得正常赔偿以外的“人身意外损害补偿”;船员个人缴纳24元/年,公司缴纳6元/年。
序号 保险名称 个人缴费标准 公司缴费标准 缴费合计
1 养老保险 8% 20% 28%
2 住房公积金 15% 15% 30%
3 医疗保险 2% 14% 16%
4 失业保险 1% 2% 3%
5 工伤保险 0 0.8% 0.8%
6 生育保险 0 0.2% 0.2%
缴费合计(%) 26% 52% 78%
7 补充养老保险 30元/月 30元/月 60元/月
8 人寿互助金 24元/年 6元/年 30元/年
说明:
1、以上各项内容均属于保障性薪酬,就是我们常说的“隐性收入”。保障性薪酬充分体现了国家及企业对职工的关怀,为广大职工在养老、医疗、住房、失业、工伤等方面提供了可*的保障,虽然这部分薪酬具有隐性的特点,不能直接表现出来,但它的确是我们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各项保险缴费标准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05年北京市社会保险平均工资为2362.33元,保底缴费基数为北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2005年保底基数为1417.8元;封顶缴费基数为北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2005年封顶基数为7087元。
3、船员休假期间照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标准与在船工作期间相同,均是按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计算。为此,船员休假期间,公司仍然按照船员个人月平均工资52%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补充养老保险等,个人按月平均工资的26%缴纳社会保险费。
4、统计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项目有:岗位职务工资、业绩工资、加班费及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等。
四、目前公司实行“上船有薪,下船无薪”,是否意味着船员公休时,公司对船员没有任何薪酬性支出?
“上船有薪,下船无薪”是国际航运界通行的惯例。“下船无薪”并不是真正的无薪,公司在船员公休期间仍要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2%为船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
目前,以船长职务为例,每月工资收入为:岗位工资7600元、业绩工资平均3840元、航贴960元、加班工资平均422元、风险抵押金1000元,等级制评比特级船长1000元,合计14822元/月,按照在船工作9个月统计,年收入为133398元/年,则月平均工资为11116.5元/月。缴纳社会保险统计的年收入为133398元,月平均缴费基数为11116.5元;按照2005年北京市社会保险封顶值为7087元,则公休期间公司需为船长缴纳社会保险7087 X 37% = 2622.19元/月,住房公积金11116.5 X 15% = 1667.48元/月,两项合计为 4289.67元/月,互助金30元/月。
以一级水手、一级机工为例,每月工资收入为:岗位工资2100元、业绩工资平均1500元、航贴570元、加班工资平均116.67元,合计4286.67元/月,按照在船工作9个月统计,年收入为38580.03元/年,则月平均工资为3215元/月。公休期间公司需为水手、机工缴纳社会保险3215 X 52% = 1671.80元/月,互助金30元/月。
综上所述,“下船无薪”并不是绝对的无薪。
五、船员的实际薪酬究竟有多少?如何计算呢?
我们还以上述两个职务为例,船长在船工作9个月,实际工资所得应为133398元,公司为其缴纳的各种保障性费用为4319.67元 X 12 = 51836元,其在船工作9个月,公司实际支付的薪酬待遇应为185234元,平均20581.56元/月。
同样方法计算,一名一水或一机在船工作9个月,实际享受的薪酬待遇应为6555.74元/月。
六、个人所得税缴纳数额是多少?如何缴纳?
根据国税发[1999]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的精神,远洋运输船员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含伙食费)所得采取按年计算、分月予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船员月度个人所得税抵扣标准为4000元,也就是说船员个人月平均收入大于4000元的部分,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述(五)中船长的薪酬为例计算:
船长在船工作9个月,实际工资所得为133398元,月平均工资11116.5元,个人月缴纳养老保险:7087*8%=566.96元、月缴纳住房公积金:11116.5*15%=1667元、月缴纳医疗保险:7087*2%=141.74元、月缴纳失业保险:35.44元。
1、个人出资缴纳个调税时,全年应缴个调税为:
[(11116.5-566.96-141.74-1667-35.44-4000)×15%-125]×12=6969.6元
即个人出资缴纳个调税时,船长在船工作9个月一年需缴个人所得税6969.6元。
2、公司出资为个人缴纳个调税时,全年应缴个调税为:
[(11116.5-566.96-141.74-1667-35.44-4000-125)÷(1—15%)×20%—375 ] *12=8432.76元。
目前船员个人所得税由公司出资缴纳,未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以船长职务为例,公司一年为船长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为8432.76元,其它职务依此类推。
七、“预扣保险”是怎么回事?
公司实行“上船有薪、下船无薪”的薪酬制度,在船员下船公休“无薪”的期间,公司仍然要为船员缴纳各项保障性费用,同时,船员个人也应按月缴纳。“预扣保险”就是在船员应得的工资中预先留下部分金额,当船员公休的时候,公司按月为其缴纳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互助金等。
从2005年6月份起,船员在船工作期间,除缴纳本月的社会保险外,再预扣0.5个月的社会保险,即每在船工作一个月,暂扣1.5个月的社会保险。
八、为什么每月领到的工资数额不相同呢?
自2001年7月,新的船员薪酬方案实施以来,船员按月领取的仅为岗位职务工资,其中扣除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规费,再预留半个月社会保险,即1.5个月的社会保险规费。
造成各个月实际数额不稳定的因素主要是:有时需要临时处理规费政策调整后产生差额的补扣、工会会费扣缴、节日加班工资补入、年休假工资补入、取暖费补入、有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每年补发一次独生子女费等,这些因素在各自不同的月份里进行运作,使实发的工资数在各月里就发生了变化,不可能稳定在一个数值上,但是,从每人的工资核发单上可以清楚的反映出来,供船员随时向公司财务部工资出纳业务查询。
在全年12个月里每月进行补发或扣缴的工资的项目有:
(1)1月份调整年功工资;
(2)2月份核发元旦加班费;
(3)3月份核发春节加班费(如春节在1月份时);
(4)4月份调整养老保险金标准、补发上年度年休假工资、计算发放春节加班费(如春节在2月份时);
(5)5月份扣缴工会会费;
(6)6月份扣缴人寿保险金(目前标准为每人年24元),核发五一加班费;
(7)7月份调整住房公积金标准;
(8)11月份发放取暖费及采暖补贴、计算发放国庆节加班费;
(9)12月份发放全年的享有独生子女待遇船员的独生子女费等。
另外各月还有因政策调整随时进行的补扣项目会给实发工资数造成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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