あ碧海卫士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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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消息
关于新的合同法的问题我想请教下
违约金方面:新合同法中规定1月1日后除了专项培训费,其他约定的违约金将视为违法
那以前制定的合同适用新的合同法么?
比如说,我的合同是从2006年到1012年的,当时写的违约金是4万,而培训费也就是1万多,公司把交的各项福利都加到违约金里
照新合同法中的规定是这1万多是合理的.假如我08年辞职,违约金是怎么计算呢?还是按4万的计算还是按1万的计算
或者是08年前按4万的计算08年之后按1万的计算?
恳请帮助啊,不然我这一年多的工资全给他还不够交违约金的啊(公司连三金
薪资方面的问题由劳动部门负责,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沙发 发表于 2008-01-13 15:21 回复(0)
领航人
好!
支持!
板凳 发表于 2008-01-20 13:13 回复(0)
顶!
地板 发表于 2008-01-26 22:39 回复(0)
在水上方
5楼 发表于 2008-02-01 19:51 回复(0)
PSCO_47
6楼 发表于 2008-04-17 17:00 回复(0)
stoneweng
7楼 发表于 2008-05-12 11:00 回复(0)
河南之风
8楼 发表于 2008-06-20 18:36 回复(0)
wangdengsan
9楼 发表于 2008-07-30 10:53 回复(0)
s88496186
10楼 发表于 2008-07-31 23:48 回复(0)
蓝夕然影
很好
11楼 发表于 2011-05-20 09:08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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