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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个体船员申请适任证书考试和办证的通告(上海局)
关于个体船员申请适任证书考试和办证的通告
[文件号] 沪海船员[2003]726号 [发文机关] 上海海事局 [发布日期] 2003-12-12
为了适应航运事业和劳务经济的发展,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满足个体船员申请船员考试和办理船员证书需要,经研究决定,2004年1月1日起我局向个体船员开放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除海员证以外的所有证件申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社会个体船员申请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办证业务必须属我局考试和发证管辖范围,同时个体船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尚未受聘于公司或已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年龄满18周岁至64周岁的船员;
(二)受聘于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不具备我局船员证件申办资格;
(三)航海院校毕业生尚未落实单位的。
二、办理项目和依据
向社会个体船员开放相关业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实施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开放以下项目:
㈠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申请;
㈡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办;
㈢船员服务簿申办;
㈣海船船员证书遗失补办、更正。
三、申办程序和要求
㈡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申请业务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实行“资格个人负责、考试自由准入、证书审核发放”的原则进行,申请人必须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的要求申报符合本人考试资格的相应考试类别、等级、航区和职务,并符合相应的海上资历、安全记录、学历要求和海员专业培训的要求。凡因考试资格不符一律不签发适任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申请由上海海事局政务受理中心受理,船员考试中心不迟于考试开始前15天发《准考证》。申请人需递交以下申办材料:
1.填妥的《海船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单》;
2.填妥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3.十二个月内的《船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上海到指定医院、外地到市级医院体检);
4.船员服务簿原件和复印件;
5.相应的海员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要求);
7.相应的学历证明;
8.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二张。
申请人如申请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计算机补考,可采取电话报名、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申报,并提供以下申办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成绩单。
㈠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办
由上海海事局政务受理中心受理,船员管理处十五个工作日办结,申请人需符合以下申办条件和申办材料:
申办条件:
1.符合相应的海员资历;
2.符合规定的年龄及健康要求;
3.完成相应的海员专业或特殊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申办材料:
1.填妥《海船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单》;
2.填妥《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3.十二个月的《船员体格检查表》;
4.船员服务簿原件和影印件;
5.相应的海员专业和特殊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现持有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或《考试合格证》原件;
7.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二张。
㈢船员服务簿申办业务
由上海海事局政务受理中心受理,船员管理处十五个工作日办结,申请人需符合以下申办条件并递交有关申办材料:
申办条件:
1.符合规定的年龄要求;
2.完成海员熟悉和基本安全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须经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
申办材料:
1.填妥的《海船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单》;
2.填妥的《船员服务簿申请表》;
3.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水手/机工培训证明》;
6.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二张。
申请人办理船员服务簿定期签证业务需递交填妥的《船员服务簿签证表》;
办理船员服务簿职务证书记载签证、专业证书记载签证业务申请人需提供我局签发的职务证书、专业证书原件。
㈣船员证书遗失补办、更正业务申办
仅限于我局签发的船员证书,由上海海事局政务受理中心受理,船员管理处办理,需递交以下申办材料:
1.填妥的海船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单;
2.填妥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或《船员服务簿申请表》;
3.船员证书遗失需登报申明作废并附报纸;
4.如出生地、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更正,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二张;
6.船员服务簿遗失需参加强制培训。
四、船员证件申办单位的自有船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办证业务仍由申办单位统一办理。
五、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办证申请人不得以欺骗、伪造、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向我局申请或取得证书,或提供假证明材料、伪造船员海上服务资历和船员体格检查表等。一经查实,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六、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办证的船员必须按《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海财会字[2002]12号)缴纳考试费、证书费。
七、船员可上网查询有关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办证的法规、规定,网址:www.shmsa.gov.cn ;也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有关申办手续:
上海海事局船员管理处:021—53931507
上海海事局政务受理大厅:021—53931500转3105
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021--58400956
特此通告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文件号] 沪海船员[2003]726号 [发文机关] 上海海事局 [发布日期] 2003-12-12
为了适应航运事业和劳务经济的发展,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满足个体船员申请船员考试和办理船员证书需要,经研究决定,2004年1月1日起我局向个体船员开放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除海员证以外的所有证件申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社会个体船员申请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办证业务必须属我局考试和发证管辖范围,同时个体船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尚未受聘于公司或已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年龄满18周岁至64周岁的船员;
(二)受聘于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不具备我局船员证件申办资格;
(三)航海院校毕业生尚未落实单位的。
二、办理项目和依据
向社会个体船员开放相关业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实施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开放以下项目:
㈠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申请;
㈡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办;
㈢船员服务簿申办;
㈣海船船员证书遗失补办、更正。
三、申办程序和要求
㈡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申请业务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实行“资格个人负责、考试自由准入、证书审核发放”的原则进行,申请人必须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的要求申报符合本人考试资格的相应考试类别、等级、航区和职务,并符合相应的海上资历、安全记录、学历要求和海员专业培训的要求。凡因考试资格不符一律不签发适任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申请由上海海事局政务受理中心受理,船员考试中心不迟于考试开始前15天发《准考证》。申请人需递交以下申办材料:
1.填妥的《海船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单》;
2.填妥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3.十二个月内的《船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上海到指定医院、外地到市级医院体检);
4.船员服务簿原件和复印件;
5.相应的海员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要求);
7.相应的学历证明;
8.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二张。
申请人如申请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计算机补考,可采取电话报名、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申报,并提供以下申办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成绩单。
㈠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办
由上海海事局政务受理中心受理,船员管理处十五个工作日办结,申请人需符合以下申办条件和申办材料:
申办条件:
1.符合相应的海员资历;
2.符合规定的年龄及健康要求;
3.完成相应的海员专业或特殊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申办材料:
1.填妥《海船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单》;
2.填妥《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3.十二个月的《船员体格检查表》;
4.船员服务簿原件和影印件;
5.相应的海员专业和特殊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现持有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或《考试合格证》原件;
7.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二张。
㈢船员服务簿申办业务
由上海海事局政务受理中心受理,船员管理处十五个工作日办结,申请人需符合以下申办条件并递交有关申办材料:
申办条件:
1.符合规定的年龄要求;
2.完成海员熟悉和基本安全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须经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
申办材料:
1.填妥的《海船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单》;
2.填妥的《船员服务簿申请表》;
3.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水手/机工培训证明》;
6.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二张。
申请人办理船员服务簿定期签证业务需递交填妥的《船员服务簿签证表》;
办理船员服务簿职务证书记载签证、专业证书记载签证业务申请人需提供我局签发的职务证书、专业证书原件。
㈣船员证书遗失补办、更正业务申办
仅限于我局签发的船员证书,由上海海事局政务受理中心受理,船员管理处办理,需递交以下申办材料:
1.填妥的海船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单;
2.填妥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或《船员服务簿申请表》;
3.船员证书遗失需登报申明作废并附报纸;
4.如出生地、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更正,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二张;
6.船员服务簿遗失需参加强制培训。
四、船员证件申办单位的自有船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办证业务仍由申办单位统一办理。
五、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办证申请人不得以欺骗、伪造、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向我局申请或取得证书,或提供假证明材料、伪造船员海上服务资历和船员体格检查表等。一经查实,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六、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办证的船员必须按《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海财会字[2002]12号)缴纳考试费、证书费。
七、船员可上网查询有关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办证的法规、规定,网址:www.shmsa.gov.cn ;也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有关申办手续:
上海海事局船员管理处:021—53931507
上海海事局政务受理大厅:021—53931500转3105
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021--58400956
特此通告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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