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船员们不可能下班后回家吃饭而只能集体就餐,无论中外都是如此,这也就有了船员伙食费的由来,现在各个船公司伙食费标准不尽一致,中远公司大多远洋船舶每人每天5美元,沿海船舶每人每天少0.5美元,中海有的公司为远洋6美元,其它的公司如台湾的中国航运公司为6.5美元,挪威有公司为8美元。(上面是不完全统计,可能不同的公司稍有差异)
从理论上讲,伙食费保证用作船员伙食对于船员们超强的消耗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但事实上现在情况如何呢?可以这么说,只要有大陆船员工作的船舶上就有发放伙食费的可能性,对于中远中海的船公司这种可能性是百分之百,而对于管理级高级船员是外籍船员的船上,则不一而同。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伙食费没被吃掉却被分发给个人呢?这不外乎两个原因,首先同国际同行相比,大陆船员收入太低。(当然,事实上如果忽略国内的物价因素而单纯地去比较收入是有失公允的)那么现在我们要反思的问题,是作为一种国际性的劳务职业,即使外国船东是因为佣金低廉才雇的大陆船员,事实上也没有现在船员们手中真正拿到的这么少,显而易见,这中间的差额被中介们取走了,这里所说的中介是广义的,它包含了纯粹的劳务输出公司如、海隆、中泉、华洋海事等和中远、中海船公司自有船员的外派,要知道现在劳务输出是各个船员公司一大重要创收来源,在各种劳务输出公司中,尤以中远系统外派工资低(可能除上远外),为什么?
如果这个问题问及中远的领导们,他们会标榜起自己所谓的福利待遇,这也不外乎“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补贴,听起来好象是块极有诱惑力的蛋糕,但知道其中内情的人肯定会大失所望,因为现在由单位缴的比例在逐年下降而个人缴的比例在逐年提高,也就是说将来拿到手的钱大多是今天被扣的自己的那份,比如中远社会基本养老保险94年单位缴8%,个人缴3%,到了03年以后整个翻了过来,变成了个人缴8%,单位缴3%,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的比例倒是比个人高,另一方面,外派队伍的不合理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其中以大台服务员、水手、机工等名义派出的SSO职务,人家船东当然按岗定薪,这样下来在外派船上做SSO的收入就比在船队做少了,不必担心,船员公司会按国内标准再补发相应的差额,这差额从哪里来?不多说了,羊毛出在羊身上。
插句话说下船员缴养老保险的现实意义,由于在船工作时间长,伙食差、缺乏锻练等因素影响,船员们在结束职业船员使命后剩余给陪伴家人的时间并不是太多的,考虑到这些文字可能被船员家属们看到后所引起的顾虑,我不想太多描述这些事情。
中远系统的船员大量流失,根本原因就在于待遇偏低,当劳务输出成为一种生财之道时也就注定了船员们被作为一种财源不断地被挖掘新的潜力,(也就是无非扩大外派市场和降低船员工资),而这也正是船员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当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成为管理者们的终极目标时,他们也就彻底扯去了自己脸上国资守卫者的面纱,这时船员们也就到达了绝对被支配的地位,这一事实是单纯用“主人翁精神”和“爱国奉献”之类的口号所不能号召和扭转的,毕竟,在社会转型和金钱至上的今天,空洞的口号、家长式的管理其效果只能是恰恰相反。应该承认的是,在船员公司努力扩大外派市场的同时的确解决了船员们上船难的问题,但不要忘记管理层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是增加劳务收入,在这点上,他们冒天下之大不韪去降低船员工资是不可能的,但他们可以在寻求到高价位的同时不给船员涨工资倒可以轻易做得到,事实上也是这么做的,如果不是船员流失的压力,哪一次是中远自己先在众多公司中先上调的工资标准?
相比外国船员的收入,既然船东和船员公司不能给船员们加工资,船员们只好另辟财源,这就是分发伙食费节余的一个原因,但这不是主要的。
从理论上讲,伙食费保证用作船员伙食对于船员们超强的消耗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但事实上现在情况如何呢?可以这么说,只要有大陆船员工作的船舶上就有发放伙食费的可能性,对于中远中海的船公司这种可能性是百分之百,而对于管理级高级船员是外籍船员的船上,则不一而同。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伙食费没被吃掉却被分发给个人呢?这不外乎两个原因,首先同国际同行相比,大陆船员收入太低。(当然,事实上如果忽略国内的物价因素而单纯地去比较收入是有失公允的)那么现在我们要反思的问题,是作为一种国际性的劳务职业,即使外国船东是因为佣金低廉才雇的大陆船员,事实上也没有现在船员们手中真正拿到的这么少,显而易见,这中间的差额被中介们取走了,这里所说的中介是广义的,它包含了纯粹的劳务输出公司如、海隆、中泉、华洋海事等和中远、中海船公司自有船员的外派,要知道现在劳务输出是各个船员公司一大重要创收来源,在各种劳务输出公司中,尤以中远系统外派工资低(可能除上远外),为什么?
如果这个问题问及中远的领导们,他们会标榜起自己所谓的福利待遇,这也不外乎“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补贴,听起来好象是块极有诱惑力的蛋糕,但知道其中内情的人肯定会大失所望,因为现在由单位缴的比例在逐年下降而个人缴的比例在逐年提高,也就是说将来拿到手的钱大多是今天被扣的自己的那份,比如中远社会基本养老保险94年单位缴8%,个人缴3%,到了03年以后整个翻了过来,变成了个人缴8%,单位缴3%,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的比例倒是比个人高,另一方面,外派队伍的不合理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其中以大台服务员、水手、机工等名义派出的SSO职务,人家船东当然按岗定薪,这样下来在外派船上做SSO的收入就比在船队做少了,不必担心,船员公司会按国内标准再补发相应的差额,这差额从哪里来?不多说了,羊毛出在羊身上。
插句话说下船员缴养老保险的现实意义,由于在船工作时间长,伙食差、缺乏锻练等因素影响,船员们在结束职业船员使命后剩余给陪伴家人的时间并不是太多的,考虑到这些文字可能被船员家属们看到后所引起的顾虑,我不想太多描述这些事情。
中远系统的船员大量流失,根本原因就在于待遇偏低,当劳务输出成为一种生财之道时也就注定了船员们被作为一种财源不断地被挖掘新的潜力,(也就是无非扩大外派市场和降低船员工资),而这也正是船员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当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成为管理者们的终极目标时,他们也就彻底扯去了自己脸上国资守卫者的面纱,这时船员们也就到达了绝对被支配的地位,这一事实是单纯用“主人翁精神”和“爱国奉献”之类的口号所不能号召和扭转的,毕竟,在社会转型和金钱至上的今天,空洞的口号、家长式的管理其效果只能是恰恰相反。应该承认的是,在船员公司努力扩大外派市场的同时的确解决了船员们上船难的问题,但不要忘记管理层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是增加劳务收入,在这点上,他们冒天下之大不韪去降低船员工资是不可能的,但他们可以在寻求到高价位的同时不给船员涨工资倒可以轻易做得到,事实上也是这么做的,如果不是船员流失的压力,哪一次是中远自己先在众多公司中先上调的工资标准?
相比外国船员的收入,既然船东和船员公司不能给船员们加工资,船员们只好另辟财源,这就是分发伙食费节余的一个原因,但这不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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