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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的适任证书的不合理
在船员的适任证书上,菲律宾海员通常不标有任何限制,当需要他们在化学品船、油船、客船等特种船上工作时,只需要接受有关的特殊训练并取得证书后,就可以上船工作。而我国船员的适任证书上全部严格标有“不适用液货船以及客船、滚装客船”,当我国船员需要在这些船上工作时,不仅需要进行这方面的培训取得单项合格证后,一项额外和特殊的工作是要申请办理新的去掉有关限制的新的适任证书,(行话叫“消限”)。令人无法理解的,消限的条件竟然是,你除了需要取得单项特殊培训合格证,还必须在所要消限类型的船舶上工作3个月以上,为此,国外船东经常提出,既然你的适任证书上仍然有这方面的限制,我们怎么能接收你在这样的特殊船舶上工作3个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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