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船舶防火控制图存放箱的标识
(Graphical Symbols For Fire Control plans)
第73届海安会,通过了MSC.99(73)决议,对SOLAS公约附则中的第II-2章进行了改头换面的修改。新II-2章已于2002年7月1日生效。新修订的SOLAS公约附则第II-2章,无论在编排形式还是在内容上都有很大变化,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不再赘述。这里谨介绍其中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关于船舶防火控制图存放箱的标识。
在修订的SOLAS公约附则第II-2章的G部分的15条的2.4.2中,提到了MSC/Circ.451 《关于为岸上消防人员提供帮助的防火控制图的位置导则》(GUIDANCE CONCERNING THE LOCATION OF FIRE CONTROLPLANS FOR THE ASSITANCE OF SHORESIDE FIRE-FIGHTING PERSONNEL)。《导则》中要求: 搮吅0不53届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岸上消防人员提供帮助的防火控制图的位置导则(附则附后),要求各成员国政府尽可能快地对所辖船舶使用本导则对防火控制图(位置和标识等)的要求。在附则中,明确规定所有新造和现有船都应满足要求。现将附则的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位置:应是岸上消防人员易于得到,任何船上可能发生的火灾都不至于切断岸上消防人员通往控制图的道路。油船、化学品船和液化气船上的舷外控制图的位置不能布置在面向货油区域的上层建筑外边和距货舱的外围的3米的距离之内。应安放在良好的照明的部位,如可能放在应急灯下。
标识:容器必须漆成红色,必须用如下的标志来指示(英文FIRE PLANS颜色为红色):
上述标志的尺寸为:不大于297×400mm
如果容器不在舷梯边,应用导向指示标引导岸上消防人员到达舷外防火控制图。导向指示标如下:
容器必须易于开启。
我司船舶目前大多没有更改新的标识,原因主要是:SOLAS公约附则中第II-2章以及SOLAS公约2000修正案中的说明均不够明确。建议船舶三副按以上给出的图示和尺寸,自行刻板,对现有标识印制更新。
(Graphical Symbols For Fire Control plans)
第73届海安会,通过了MSC.99(73)决议,对SOLAS公约附则中的第II-2章进行了改头换面的修改。新II-2章已于2002年7月1日生效。新修订的SOLAS公约附则第II-2章,无论在编排形式还是在内容上都有很大变化,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不再赘述。这里谨介绍其中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关于船舶防火控制图存放箱的标识。
在修订的SOLAS公约附则第II-2章的G部分的15条的2.4.2中,提到了MSC/Circ.451 《关于为岸上消防人员提供帮助的防火控制图的位置导则》(GUIDANCE CONCERNING THE LOCATION OF FIRE CONTROLPLANS FOR THE ASSITANCE OF SHORESIDE FIRE-FIGHTING PERSONNEL)。《导则》中要求: 搮吅0不53届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岸上消防人员提供帮助的防火控制图的位置导则(附则附后),要求各成员国政府尽可能快地对所辖船舶使用本导则对防火控制图(位置和标识等)的要求。在附则中,明确规定所有新造和现有船都应满足要求。现将附则的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位置:应是岸上消防人员易于得到,任何船上可能发生的火灾都不至于切断岸上消防人员通往控制图的道路。油船、化学品船和液化气船上的舷外控制图的位置不能布置在面向货油区域的上层建筑外边和距货舱的外围的3米的距离之内。应安放在良好的照明的部位,如可能放在应急灯下。
标识:容器必须漆成红色,必须用如下的标志来指示(英文FIRE PLANS颜色为红色):
上述标志的尺寸为:不大于297×400mm
如果容器不在舷梯边,应用导向指示标引导岸上消防人员到达舷外防火控制图。导向指示标如下:
容器必须易于开启。
我司船舶目前大多没有更改新的标识,原因主要是:SOLAS公约附则中第II-2章以及SOLAS公约2000修正案中的说明均不够明确。建议船舶三副按以上给出的图示和尺寸,自行刻板,对现有标识印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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