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舷外作业
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应选择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熟悉业务技术的人员。作业前应对各种专用工具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变质、老化、锈蚀和磨损严重等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2. 除特殊需要外,在强风中或因海浪造成船身晃动明显的情况下,禁止高处、舷外作业。
3. 作业时严禁鸣放气笛,必要时应切断气笛电源,严禁高空吸烟、戏闹。
4.在无线电天线及雷达天线附近作业时,应事先采取挂牌或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在烟囱部位作业时,安全带或保险绳不能用尼龙绳,防止受热融化,严禁机舱排放蒸气。
5.要正确使用各种绳结,并专人指挥,协调工作。
6.必须派人员照应,协助传送工具物料,以保安全。
7.严禁将保险绳和座板升降绳系在同一滑车或钩子上。保险带要系在作业者上部牢固的位置上,用座板时要系腰绳,并在保暖的基础上着装轻便。
8.上下工作梯时,严禁一手携物一手抓梯,要面向梯级并注意上下方,在放置可移动的梯子时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9.作业前必须对所用的工具、座板、脚手架、工具袋、绳梯、保险带等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10.作业中必须使用工具袋接送工具,严禁抛扔,要按规定穿着携带防护装备。
11.整个舷外作业中,甲板上要有专人监护。
12.在作业现场附近必须准备好救生圈,以便应急使用。
13.在水面上进行舷外作业时,要固定好艇筏,由专人看护调整,注意过往船只,如有船只过往应停止作业。
14.舷外油漆作业,应防止油漆掉落水中引起海水污染,在港内舷外油漆作业前,应向海事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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