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防抗台风
关于做好防抗台风工作的通函
各会员公司:
台风是一种海洋灾害性天气,在常见的自然灾害中,台风的破坏力巨大。台风的来临,往往带来狂风暴雨,引起海面的巨浪,严重地威胁着海上船舶的安全。据统计每年发生在全球各海区的台风(热带气旋)70至80个,西北太平洋每年发生28个左右,东北太平洋每年发生14个左右。在北大西洋、阿拉伯海、孟加拉湾、西南印度洋、东南印度洋和南太平洋等海区分不同季节全年均有发生。西北太平洋台风的发生率远高于其他任何海区,尤其是中国近海受台风影响最为严重。
“安全第一”的思想是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原则,麻痹松懈的思想是安全事故的隐患。任何企业都在为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努力,但是当船舶可能遭受台风威胁的情况下,预防是主要工作,要做到“宁可防而不来,决不可来而不备”。“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适时早避、留有余地”对于任何会员公司和会员船舶而言都是适用的。为了做好防抗台风工作,保证船舶安全,减少海损事故的发生,特提请各会员公司注意:
一、各会员公司防抗台风措施的建议
台风虽然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然灾害,但只要预防措施得当,对船舶、人员和货物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都是可以避免的。
1、建议各会员公司组建防抗台风工作小组,对所属船舶的防抗台风工作进行部署、监督、跟踪和指导。
2、根据所属船舶的类型、结构、船龄、技术状况、货物情况等要素,综合评估并随时掌握每一船舶的抗风能力,并对船长的业务水平做到心中有数。
3、要在船舶及设备的维修、通信保障、航次任务安排等方面立足于抗大风。
4、会员公司管理部门可通过气象台发布的气象报告、气象传真图、无线电广播、英特网、气象导航公司等渠道收集气象资料并做认真分析,对船舶防抗台风提供的重要依据和岸基支持。
5、在综合分析各种气象资料的基础上,跟踪台风路径,掌握船舶动态,及时向船舶提供台风最新信息,提出合理建议并对防抗台风效果进行验证。
二、会员公司与所属船舶联系的建议
1、船长是负责本船舶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担负着防抗台风的现场组织、领导、指挥责任。各会员公司要在充分尊重船长决策的同时,为船长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技术支持和指导。
2、在防抗台风期间,不论船舶在航还是停泊,船长应采取有效的手段与会员公司保持联系。条件许可的港口为了船长与会员公司之间的联系,可安排船舶租用移动或固定电话机。
3、面对强台风,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能要求或鼓励船长硬“抗”,一定要留有余地。
4、船长应及早将防抗台风的意图和决策报告给会员公司,从而确保防抗台风的安全。
5、在收集气象信息的同时,要综合分析,充分考虑到台风位置的预报误差。有统计资料显示,一般24小时的台风位置预报有100海里左右的误差。因此,要多渠道收集气象信息,一般在西北太平洋远海的台风预报,日本、关岛的气象台发布的预报较为准确。中国沿海的台风,国内沿海气象台和中央气象台预报的较为准确。
三、会员船舶防抗台风准备工作的建议
在船舶防抗台风中最根本的安全措施是消除隐患。船长应根据船舶状况定期组织船员作好对设备检查和防备工作。
1、检查主机、辅机、锅炉、应急设备确保船舶的动力和应急设备的正常。
2、检查系泊设备,确保其正常、有效。锚、锚机、锚链、制链设备等保证做到抛得出,收得进,刹得住,系得牢。
3、保证操舵装置的正常运转。
4、对各种助航仪器和通信设备,如计程仪、磁罗经、卫星导航仪(GPS)、雷达、气象观测仪器、电航仪器、天线、车钟、电话、传话设备、信号灯和测深仪等,都要进行认真检查,应急用的通讯设备更要备妥待用。
5、检查所有的门窗以及水密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要把天窗和舷门关牢,并旋紧铁盖。特别要对平时不经常使用的舱室和下层舱室的舷窗加以认真检查,确保完好。对一切能进水的管、门孔、孔道都应保持水密。同时还应保持排水系统的良好,抽水机、管系和阀门必须有效,黄蜂窝和污水沟必须清洁,甲板的排水口、排水孔要畅通无阻。
6、为了减少船舶受风面积,增加舵的效能和保持良好的稳性,压载是比不可少的措施,尤其是空船或轻载船舶。在锚泊防抗台风时,应在锚地水深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注满压舱水。
7、在露天甲板的左右两舷装设好扶手绳索,了头人员要系好安全带,露天作业人员要把领口、袖口、裤脚和腰部缚紧以防在风中不稳而发生危险。
8、船长应随时掌握所在和将航经海区的气象情况和变化趋势,制订和实施适合当时情况的安全措施。装卸货时要注意保持船舶的稳性和强度,开航前或在锚地抗台要做好包括货物积载、绑扎等方面的工作。
四、船舶在抗台风中注意事项的建议
1、船长应避免盲目冒险抢风头,除非有绝对把握,要坚持“避风头,走风尾”的原则,要注意风浪中船舶的失速及台风进路的异常,对此,均要留有余地,既能安全避台又能减少船期损失。
2、凡在遮蔽条件差、锚地底质差、抓力小、船舶拥挤、锚地小的港口,应尽早出海避台为妥。
3、中国沿海海岸线比较长,但在防抗台风中,回旋余地较小,不利于船舶的绕航避台。一般船舶应采取在与台风保持合理的安全距离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锚地抛锚避台的方式,待台风过后再续航。黄海、东海、南海的良好避风锚地较多。兴化湾、湄州湾、三都澳、厦门港、舟山附近、汕头附近、大亚湾、东山湾、海口湾、大鹏湾、担杆列岛附近、桂山锚地、大屿岛附近水域等都有良好的避风锚地。船舶应根据本船的船龄、吨位、装载、稳性、设备、台风强度等情况和特点选择合适的锚地避风。
4、沿海锚地通航秩序比较混乱,在选择锚地时应仔细核对有关航海资料的正确性,注意沿海海产养殖业存在的可能性,尽量选择白天进入锚地。在避台风期间,还应注意到大量船舶进入同一锚地的可能性,造成锚地的拥挤而使船舶处于不利局面。
5、大型船舶尺度大,受风面积大,特别是水上侧面积大,受到侧向风后,横向漂移速度快,而且受风浪的冲击面积也大。船体大受到风浪的冲击力由于惯性因素而不能马上随风浪方向减力,故所受到的冲击力要比一般船舶更大。因此,大型船舶在大风浪中的强度并不比一般船舶强,顶浪航行会使船首遭受猛烈冲击,纵摇剧烈,中拱和中垂对船舶结构产生巨大危害。大型船舶在大风浪中操纵很困难,海上防抗台风最好采取滞航、绕航的方式,避免进入8级以上的大风浪区,更不可全速顶着大涌浪航行。港内停泊装卸作业期间受到台风影响时,尽可能离港出海避台,或视情况选择宽敞水深合适的锚地抗台。
6、特种船舶因装载特殊大件货物,受风面积不均匀,可能会产生扭转力矩,使船舶产生扭转和颤抖。风浪中航行要及时调整航向和航速,并可利用调整压载水的方式,取得一个合理的GM值和吃水差,以减小船舶所受的扭拒并得到适当的横摇周期。由于特种船舶的特殊性,在防抗台风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进入大风区,根据船舶自身情况和特点选择合理的与台风中心相对安全距离,并留有足够的余地。如果不可避免的进入大风区域,则应保持船舶动力设备和各种机械设备的良好状态,对货物要进行特殊的绑扎固定。锚泊抗台应尽量选择遮蔽水域,以减少风浪的冲击。
7、老旧船舶船体强度差,抗风能力弱,各种设备老化,水密性能退化。应采取能避不抗,风大就让的原则,有条件就应锚泊或滞航,尽量避免进入8级以上大风区。对在港船舶,台风过境前,应及早与有关方面联系,提早做出安排,提醒港方注意按照离泊要求装卸货,保证离港船舶的船体强度和稳性要求,选择合适的锚地抗台。
小型船舶抗风能力差,应尽量安排在港内或遮蔽锚地避台。
8、经过多年实践,不论是何种船型,锚泊抗台时采取抛“一点锚”的方式最为有效。因为两只锚的横距与锚链长度相比可以视为在一点,两锚链同时受力且受力均匀,船舶不容易产生偏荡,不容易发生走锚。
抛“一点锚”时应注意选择好水深和锚位,在台风来临以前的6级风以下且顶风操作,船舶抵达锚位时船速应微微***,两只锚同时抛下,同时松出,同时受力,根据水深和船舶情况确定锚链长度。台风过后,风力小于5级时应及时起锚(两锚同时起),然后再抛单锚或开航。
9、尽量避免在码头、江河系浮筒抗台(港口规定可在码头或防台浮筒系泊的除外)。遇有台风袭击所在港口,应提前联系有关方面安排出港海上抗台,如不能出港,则应备妥主机和其他有关设备和设施。当只能在江河系浮筒抗台时,应联系有关方面加系缆绳并尽可能改系一束缆。
使用锚链带浮筒抗台时,应采取从锚链孔出链的方式系浮筒。
望请各会员公司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协助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台风所导致可能的风险,确保各会员公司顺利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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