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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超6个月须用本企业正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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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 2007-12-29 09:51:22
用工超6个月须用本企业正式工
新快报讯 (记者 文安 实习生 刘慧 饶静 通讯员 张祥 梁嘉敏)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对劳务派遣的三性界定终于尘埃落定,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全国人**工委日前已向劳动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
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省劳保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表示,用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理顺用工关系。如果确实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符合劳务派遣条件的,用工单位要继续使用该劳动者,就要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不继续使用的,则要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他进一步解释,对于退回的员工如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劳务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不允许因此大规模裁员;在劳动者没有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还要照发工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林景青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要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且要与用工单位职工同工同酬。此前有企业通过“劳务派遣”转换用工主体,企图规避责任,事实证明是行不通的,如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今后劳务派遣公司自身也要按法律进行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如果符合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签订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的,派遣单位也必须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编辑:左左
金羊网 2007-12-29 09:51:22
用工超6个月须用本企业正式工
新快报讯 (记者 文安 实习生 刘慧 饶静 通讯员 张祥 梁嘉敏)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对劳务派遣的三性界定终于尘埃落定,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全国人**工委日前已向劳动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
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省劳保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表示,用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理顺用工关系。如果确实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符合劳务派遣条件的,用工单位要继续使用该劳动者,就要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不继续使用的,则要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他进一步解释,对于退回的员工如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劳务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不允许因此大规模裁员;在劳动者没有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还要照发工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林景青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要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且要与用工单位职工同工同酬。此前有企业通过“劳务派遣”转换用工主体,企图规避责任,事实证明是行不通的,如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今后劳务派遣公司自身也要按法律进行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如果符合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签订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的,派遣单位也必须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编辑:左左
[本帖已被作者于2007年12月30日16时17分15秒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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