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管理规定》(交海发[2006]636号)文件的精神,武汉理工大学计划于2007年6月5日举办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武汉理工大学简介
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交通部和教育部共建学校。拥有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哲学和教育学等学科门类,是一所文理相互渗透、特色优势突出、发展空间广阔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的航海教育具有60多年的历史,1998年建立和实施了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1998年7月通过了国家海事局授权的审核机构上海海事局审核专家组的审核,1998年8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证书,是国家向国际海事组织首批报送“白名单”的六家培训机构之一。
武汉理工大学的航海教育,主要培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78/95)、胜任现代船舶管理技术要求、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航海技术人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完善、实验实习设备先进。众多设备、仪器达到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包括全任务船舶操纵模拟器、轮机操纵模拟器、GMDSS设备、VTS模拟设备、智能导航系统设备、ECDIS模拟教学设备、自动化机舱等。六十多年来,培养的数以万计的毕业生工作在世界各地,胜任着航运公司的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等职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已完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工学专业或完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校相关专业学历教育(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专业除外)的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已达到大学英语水平考试425分(或CET-4证书)、***生CET-3证书及以上;身体条件符合航海类专业要求(即:驾驶专业身高1.70米及以上、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轮机专业身高1.65米及以上、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无残指、无平足、无口吃、无乙肝病毒携带等)。
三、报名方法与录取程序
1、 凡符合条件的非航海类工科毕业生,可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成绩单、英语等级证明(四级及以上)、身份证及以上证书复印件、两寸报名照片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如已有工作的证明等),到武汉理工大学船员培训中心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需如实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并对其真实和有效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后果自负。
2、学员报到后,由武汉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身体条件符合海员标准者参加招生小组组织的考核和面试,择优录取。
四、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符合《STCW78/95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等法规要求,并能胜任现代化船舶驾驶与管理的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驾驶员和能胜任现代化船舶机电设备操作与管理的无限航区3000KW及以上轮机员。
五、课程设置
船舶驾驶专业:航海英语、航海学、船舶结构与设备、航海仪器、航海雷达与ARPA、船舶值班与避碰、海洋与气象、船舶操纵与海上搜救、船舶货运、船舶管理、水手工艺等专业课程和“四小证”专项训练课程。
轮机管理专业:热工基础、轮机工程基础、船舶电气、船舶管理、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轮机维护与修理、轮机自动化、轮机英语等专业课程和“四小证”专项训练课程。
六、学制与学习形式
全日制,学制一年。
七、证书授予
学员在校期间完成本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程的学习与考核并合格后,获得《武汉理工大学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结业证书》。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海船船员专项合格证书和适任证书考试,经考试合格,可获得下列证书:
(1)《熟悉与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
(3)《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
(4)《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
(5)乙类航区海船值班水手适任证书(船舶驾驶专业)或乙类航区海船值班机工适任证书(轮机管理专业)。
(6)甲类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适任证书(船舶驾驶专业)或甲类航区3000KW及以上船舶三管轮适任证书(轮机管理专业)。
持有本校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结业证书者,在职务晋升、航区扩大、吨位提高和功率提高时,按完成三年制航海职业教育的学生对待。
八、收费
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为准。
九、招生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丽芳 联系电话:027-86702142
报名日期: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到日期:2007年6月5日
报到地点: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三层楼教学区综合楼10楼
十、说明
非航海工科毕业生的定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管理规定》(交海发[2006]636号)文件第十七条的解释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船员培训中心
2007年3月29日
请登录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