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违法记分已经实施
海事局对船员的管理将由静态管理逐渐的向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并抓过渡,过去主要靠证书来管理(静态管理),以后将加强和完善船员素质考核制度(动态管理),从2002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船员实行类似于汽车驾驶员的管理制度,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就是对船员动态管理的一个举措。
该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对船员的跟踪管理,增强船员遵章守法的意识,减少船员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行为,针对的对象是船员,船员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有关船舶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管理、船舶交通事故管理、航标管理秩序行为或其它违反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秩序的行为,采取的措施是实施记分管理,对严重违法或屡次违法的船员实施强制培训和考试。
记分的计算:每一个公历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一个周期期满后,分值累加未达15分的,该周期内的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5分的船员,经培训考试后,记分分值重新起算。记分标准:警告记1分,该警告是书面的,口头警告不能作为扣分的依据;罚款每100元记1分,超过1500元一律记15分,不足100元的也是记1分;船员遗失适任证书或《船员服务簿》,海事局可视其为违法记分已满15分;扣留证书:3个月记10分,3个月以上记15分,在辽宁地区目前是由海事局通航处扣证;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船舶缺陷的对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船员记1分,如大连海事局在检查某船时,发现该船不能满足最低配的要求,海事局对船长记1分,要注意的是,违法记分不记记分的原因;记分是指一次性扣,而不是各项的累计,如海南海事局在检查?#19996;春明?#36718;时,船舶消防、救生设备存在船用红光降落伞部分过期,救生圈自亮灯数量不够以及手提灭火器压力明显不足等缺陷。海口海事局依照规定 三副的消防和救生都存在缺陷,是记1分,而不是各记1分;对船员实际操作检查不合格的船员记1分;船员受到罚款和扣留证书行政处罚一并执行的违法记分在两者中取最高的;船员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如经裁决撤消原处罚决定的,即船员胜诉,相应记分也撤消。
根据江苏海事局船员违法记分实施细则的规定,凡船员造成小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记1--5分,对责任相当的责任人记1--4分,对次要责任人记1--3分;凡船员造成一般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记5--10分,对责任相当的责任人记5--9分,对次要责任人记1--5分;凡船员造成大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记10--15分,对责任相当的责任人记5--10分,对次要责任人记1--9分;凡船员造成重大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记15分,对责任相当的责任人记10--14分,对次要责任人记5--10分;凡船员造成特大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和责任相当的责任人记15分,对次要责任人记11--15。细则还规定了船员违法记分的管理权限:(1)海事机构现场执法人员可以作出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1分的处理,凡对船员违法一次记分分值超过1分的处理,应报所在的海(办)事处核准。(2)江苏海事局各直属的海(办)事处可以作出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为1--5分的处理,凡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一次满5分的处理,应报所在的海事处核准。(3)江苏海事局各直属的海事局下属的海事处可以作出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为1--10分的处理,凡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一次满10分的处理,应报所在的直属局核准。(4)江苏海事局船员管理处、直属海事局(处)可以作出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为1--15分的处理,凡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一次满15分的处理,应报江苏海事局核准。
违法记分的实施: 船员违法记分由做出行政处罚和实施船舶安全检查、船员实际操作检查的海事机构予以记载(记分的工作应同现场行政处罚同时进行,不能只有处罚没有扣分);海事机构在海船船员所持的《船员服务簿》?#20027;管机关签注(一)?#26639;加盖?#33337;员违法记分专用章?#22635;写记分分值(大写)、记分单位、执法人员(如果是多人执法,应是主执法人)执法证号码、记分时间。
滞留证书:船员违法记分分值满15分的,最后记分的海事机构应将船员的适任证书滞留,并同时填写《滞留船员适任证书通知书》一式三份,送船员本人签收,船员本人、滞留的海事机构、签发证书的海事机构各一份,同时填写《船员违法记分登记表》作好内部记录,签发证书的海事机构应将?#36890;知书?#24402;入船员个人档案保存。证书被滞留期间,船员不得在船上任职。
培训:船员扣分达15分时将由最后记分的海事机构给船员出示《滞留船员适任证书通知书》,船员需参加由海事局指定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培训时间不超过7天,内容为?#27700;上安全管理法规?#23433;全教育宣传和海事案例等,强制培训结束后,由海事机构组织考试。船员应在收到《滞留船员适任证书通知书》6个月内到证书签发的机关申请强制培训,超过6个月船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强制培训、考试的海事机权应将证书寄至原发证机关,船员需按照证书载明的航区、等级、职务参加职务晋升考试,合格后主可领回被扣的证书。培训考试合格后海事机构应在《船员服务簿》?#20027;管机关签注(一)?#26639;填写?#19994;经考试、培训合格?#65292;加盖《船员服务簿》签证专用章。发还被扣留证书:培训合格后由扣留证书的海事机构及时发还证书。
我公司船员证书丢失近年呈上升趋势,对丢证船员本人的派船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公司办证也很被动,给海事局船员处也增加了不少麻烦,现在丢失适任证书或船员服务簿就一次性记15分,因此提醒各位船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特别是在乘车的途中更应谨慎。现将辽宁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就适任证书(专业、特培)补证的要求说明如下:由船员所在公司提出证书丢失补办申请,海事局受理后,可以将材料退回申报的公司,责成其仔细查找,过一定时间(通常1个月)确实找不到,海事局受理其补办申请,工作程序及特殊要求为:如果船员证书全部遗失先补专业和特殊培训合格证,再补《船员服务簿》,最后补适任证书。补证的特殊要求:出示丢证船员的检查,检查的认识要深刻,要如实反应情况,船员所在公司的确认及对今后证件管理的承诺,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报纸上声明作废,大连地区通常是《大连日报》或《大连晚报》,适任证或服务簿丢失,根据规定一次性记15分,参加海事局举办的培训班。如因海事而发生的灭失,则无需登报,但必须提供经海事局签署的?#28023;事报告?#12290;
要想不记分,就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如果以后公司的船员信息(包括基本资料、证件、动态)与海事局联网,将成为海事局动态管理的又一有力措施。
海事局对船员的管理将由静态管理逐渐的向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并抓过渡,过去主要靠证书来管理(静态管理),以后将加强和完善船员素质考核制度(动态管理),从2002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船员实行类似于汽车驾驶员的管理制度,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就是对船员动态管理的一个举措。
该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对船员的跟踪管理,增强船员遵章守法的意识,减少船员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行为,针对的对象是船员,船员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有关船舶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管理、船舶交通事故管理、航标管理秩序行为或其它违反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秩序的行为,采取的措施是实施记分管理,对严重违法或屡次违法的船员实施强制培训和考试。
记分的计算:每一个公历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一个周期期满后,分值累加未达15分的,该周期内的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5分的船员,经培训考试后,记分分值重新起算。记分标准:警告记1分,该警告是书面的,口头警告不能作为扣分的依据;罚款每100元记1分,超过1500元一律记15分,不足100元的也是记1分;船员遗失适任证书或《船员服务簿》,海事局可视其为违法记分已满15分;扣留证书:3个月记10分,3个月以上记15分,在辽宁地区目前是由海事局通航处扣证;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船舶缺陷的对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船员记1分,如大连海事局在检查某船时,发现该船不能满足最低配的要求,海事局对船长记1分,要注意的是,违法记分不记记分的原因;记分是指一次性扣,而不是各项的累计,如海南海事局在检查?#19996;春明?#36718;时,船舶消防、救生设备存在船用红光降落伞部分过期,救生圈自亮灯数量不够以及手提灭火器压力明显不足等缺陷。海口海事局依照规定 三副的消防和救生都存在缺陷,是记1分,而不是各记1分;对船员实际操作检查不合格的船员记1分;船员受到罚款和扣留证书行政处罚一并执行的违法记分在两者中取最高的;船员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如经裁决撤消原处罚决定的,即船员胜诉,相应记分也撤消。
根据江苏海事局船员违法记分实施细则的规定,凡船员造成小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记1--5分,对责任相当的责任人记1--4分,对次要责任人记1--3分;凡船员造成一般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记5--10分,对责任相当的责任人记5--9分,对次要责任人记1--5分;凡船员造成大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记10--15分,对责任相当的责任人记5--10分,对次要责任人记1--9分;凡船员造成重大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记15分,对责任相当的责任人记10--14分,对次要责任人记5--10分;凡船员造成特大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和责任相当的责任人记15分,对次要责任人记11--15。细则还规定了船员违法记分的管理权限:(1)海事机构现场执法人员可以作出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1分的处理,凡对船员违法一次记分分值超过1分的处理,应报所在的海(办)事处核准。(2)江苏海事局各直属的海(办)事处可以作出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为1--5分的处理,凡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一次满5分的处理,应报所在的海事处核准。(3)江苏海事局各直属的海事局下属的海事处可以作出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为1--10分的处理,凡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一次满10分的处理,应报所在的直属局核准。(4)江苏海事局船员管理处、直属海事局(处)可以作出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为1--15分的处理,凡对船员违法记分分值一次满15分的处理,应报江苏海事局核准。
违法记分的实施: 船员违法记分由做出行政处罚和实施船舶安全检查、船员实际操作检查的海事机构予以记载(记分的工作应同现场行政处罚同时进行,不能只有处罚没有扣分);海事机构在海船船员所持的《船员服务簿》?#20027;管机关签注(一)?#26639;加盖?#33337;员违法记分专用章?#22635;写记分分值(大写)、记分单位、执法人员(如果是多人执法,应是主执法人)执法证号码、记分时间。
滞留证书:船员违法记分分值满15分的,最后记分的海事机构应将船员的适任证书滞留,并同时填写《滞留船员适任证书通知书》一式三份,送船员本人签收,船员本人、滞留的海事机构、签发证书的海事机构各一份,同时填写《船员违法记分登记表》作好内部记录,签发证书的海事机构应将?#36890;知书?#24402;入船员个人档案保存。证书被滞留期间,船员不得在船上任职。
培训:船员扣分达15分时将由最后记分的海事机构给船员出示《滞留船员适任证书通知书》,船员需参加由海事局指定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培训时间不超过7天,内容为?#27700;上安全管理法规?#23433;全教育宣传和海事案例等,强制培训结束后,由海事机构组织考试。船员应在收到《滞留船员适任证书通知书》6个月内到证书签发的机关申请强制培训,超过6个月船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强制培训、考试的海事机权应将证书寄至原发证机关,船员需按照证书载明的航区、等级、职务参加职务晋升考试,合格后主可领回被扣的证书。培训考试合格后海事机构应在《船员服务簿》?#20027;管机关签注(一)?#26639;填写?#19994;经考试、培训合格?#65292;加盖《船员服务簿》签证专用章。发还被扣留证书:培训合格后由扣留证书的海事机构及时发还证书。
我公司船员证书丢失近年呈上升趋势,对丢证船员本人的派船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公司办证也很被动,给海事局船员处也增加了不少麻烦,现在丢失适任证书或船员服务簿就一次性记15分,因此提醒各位船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特别是在乘车的途中更应谨慎。现将辽宁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就适任证书(专业、特培)补证的要求说明如下:由船员所在公司提出证书丢失补办申请,海事局受理后,可以将材料退回申报的公司,责成其仔细查找,过一定时间(通常1个月)确实找不到,海事局受理其补办申请,工作程序及特殊要求为:如果船员证书全部遗失先补专业和特殊培训合格证,再补《船员服务簿》,最后补适任证书。补证的特殊要求:出示丢证船员的检查,检查的认识要深刻,要如实反应情况,船员所在公司的确认及对今后证件管理的承诺,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报纸上声明作废,大连地区通常是《大连日报》或《大连晚报》,适任证或服务簿丢失,根据规定一次性记15分,参加海事局举办的培训班。如因海事而发生的灭失,则无需登报,但必须提供经海事局签署的?#28023;事报告?#12290;
要想不记分,就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如果以后公司的船员信息(包括基本资料、证件、动态)与海事局联网,将成为海事局动态管理的又一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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