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在全国海事系统纠风工作会议上讲话
交通部海事局党委书记梁晓安在全国海事系统纠风工作会议上讲话
“深入开展纠风工作是海事部门全面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今后,我们海事系统还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全国和交通系统纠风工作会议的精神,纠建并举,注重预防,严厉惩处,务求实效,努力构建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开创全国海事系统纠风工作新局面,”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6月5日在全国海事系统纠风工作会议上强调。 据了解,自1998年9月至2005年12月,直属海事系统先后依法依规处理立案共112件、处置涉案人员107人,其中大部分与行风问题有关,地方海事部门也处理过行风案件。 对于发生行风问题的人员,不回避,不偏袒,不护短,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全国海事系统对待存在问题的积极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表明了把纠风工作进行到底的勇气,同时也展示了“树立良好海事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 标本兼治 从源头防治不正之风 刘功臣告诉记者:“海事系统近年来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入手,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 记者了解到,历经7年完成的水监体制改革使海事事权明晰,海事体制逐步完善,这为行风建设提供了体制保障。对此,刘功臣解释道:“经过7年的水监体制改革,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事权基本清晰,统一政令、统一布局、统一监督管理新格局初步形成,实现了‘一水一监、一港一监’,基本解决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政出多门、事权不清的突出问题,重复收费、乱收费、重复管理等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 除此之外,海事系统还从健全规章制度入手,进一步明确了纠风工作的思路。近年来,海事系统立足源头,着眼治本,创新制度,出台了一系列与纠风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如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63项海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减少了行政许可40项;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相继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风建设责任制、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复议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等一系列制度;制定并全面实行海事系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把纠风工作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此次大会前夕,交通部海事局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全国海事系统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通知》,用八***律规范和约束海事人员行为,要求全国海事系统落实纠风八项措施,力争海事系统的行风状况再有一个明显的进步,纠风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同时,交通部海事局党委把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和改善海事系统行风建设的突破口之一,在海事系统创新“五个机制”(选人用人机制、干部监管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分流转岗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逐步推进“五项制度”改革(任期制、试用制、考任制、聘任制和合同制),管人、管事机制的不断规范,为防止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完善的工作机制。 部海事局还把对执法人员的权力制衡作为开展纠风工作重要举措,实行了行政许可工作的受理、审理和审批三分离,行政处罚工作的调查和处罚两分开,实行了双人执法巡查制度,双人值班签证制度等,通过规范业务流程,改变执法人员随意行使权力的状况,减少了执法人员滥用权力的机会。 各地海事局也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地促进了行风建设,如广西海事局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行政执法考核与评议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一批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体的执法监督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和行政程序;上海海事局2005年制定实施了《上海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处罚权限和程序,尤其是对常见的83种海事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统一了全局海事行政处罚行为,还制定实施了《上海海事局行政执法人员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海事执法人员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明确了处理的办法,从制度上预防执法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发生。 民主评议 树立“阳光海事”形象 这几年,交通部海事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解决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把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努力构造“阳光海事”。 交通部海事局党委书记梁晓安说:“加强和改进纠风工作,就是要加快解决海事系统纠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海事内部的和谐发展;加强和改进纠风工作,就是要促进海事管理水平提高,实现海事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和谐;加强和改进纠风工作,就是要大力开展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海事系统与社会公众的和谐。” 为此,全国海事系统采取了用“第三只眼”来做行业纠风工作 “裁判员”的做法,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国绝大多数的海事管理机构参与了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首次应用第三方调查方式,评估海事系统行风建设情况,在2003年,部海事局委托国家统计局信息中心在全国范围,对全国海事系统的行风状况进行了调查;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分别采取建立海事行政执法督察、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方法,进一步畅通了社会监督的渠道,例如江西省地方海事局,这几年通过明查暗访,纠正了规费费目不明确、在同一地市收费不到位后又补交规费等造成船主认为乱收费的行为,合并了赣江沿线2个海事所;查处了抽底开票、私自涂改票据行为等,还从2002年起在全省范围内聘请了18名义务行风监督员,对义务行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处理100%到位。 “今后,部海事局还将研究和探讨建立并公开推行行风问题有偿举报办法,并将此项制度作为海事系统对社会的郑重承诺进行广泛宣传,对实名举报行风问题并经查属实的人员,要予以适当的精神表彰和物质奖励,同时也要采取措施保证举报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刘功臣对如何进一步打开社会监督通道提出了明确要求。 整个海事系统还不断完善“一站式”服务,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加大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建设力度,积极创建“安全畅通文明”航区(航线),组织开展了“百优十标”评选和宣传活动,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的同时,努力向社会展示海事执法形象,先后涌现出一批全国文明单位和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全国海事系统现有全国文明单位4个,交通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8个,交通系统文明执法标兵1个,海事系统文明达标单位216个,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标兵10个,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90个,海事系统纠风工作得到了社会肯定。 创新试点 进一步深化纠风工作 刘功臣在会上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海事系统的纠风工作将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全国和交通系统纠风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直属海事系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纠建并举,注重预防,严厉惩处,务求实效,努力构建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开创全国海事系统纠风工作新局面。 刘功臣说,尽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问题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究其本质,是不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的结果。因此,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在采取果断措施,解决突出的行风问题的同时,更要在全国海事系统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基于建立海事系统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的需要,此次全国海事系统纠风工作大会还确定将开展一系列的创新试点工作来降低纠风问题出现的风险,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积极完善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海事执法模式,逐步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和行政执法效能,为建设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开展有益的探索,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要积极推广应用“海事行政处罚软件系统”、“船舶一卡通”、“船员无纸化考试”、“电子政务”等信息化技术手段,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尺度,以固化的业务流程、标准的工作程序,降低行风问题所产生的风险;要积极向工商、公安以及其他口岸执法系统学习借鉴纠风工作先进经验。探索与相关单位(或部门)建立纠风工作协调机制,等等。 最后,梁晓安指出了海事纠风工作的方向:“不正之风可能纵容发展成为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水上公共安全的隐患,必须深刻认识到如果纠风工作抓不好,必然直接影响到海事全面履职,我们要在思想上切实提高认识,深刻分析海事纠风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纠风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行风问题,关键在于改革、在于创新,各级海事机构要针对纠风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做好纠风工作是贯彻落实部党组“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直接关系到海事又快又好发展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将形成全国海事系统纠风工作新局面,这片蓝色的国土将在国人和世界面前表现得更加澄明。
请登录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