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海事局 【2006-05-16】
5月15日,日照海事局依法对巴拿马籍“LING HAI”轮在我国管辖海域航行途中非法排污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这是该局今年连续查处的第3起航行途中非法排污案件。
5月10日,日照海事局岚山海事处现场执法人员在对靠泊于岚山港3#泊位的巴拿马籍“LING HAI”轮进行防污染专项检查时,发现该轮货舱污水泵吸口有旁支管路与机舱左前污水井直接连通,排放货舱污水井内舱底水时可将机舱污水井内的含油舱底水一同直接排出舷外,存在非法向海洋排放机舱油污水的嫌疑,随即对该轮进行立案调查。经现场勘验发现:“LING HAI”轮机舱内跑、冒、滴、漏现象较为严重,其《油类记录簿》中记录的最近一个月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的机舱污水与机舱实际产生量明显不符。检查货舱污水泵旁支管路上的吸入阀,阀门处于关闭状态,但打开阀门,发现有污水流出且管内壁有新鲜的污油,因该轮吸入阀长期未进行检修,导致关闭不严,致使该轮在排放货舱舱底水时将机舱污水一同直接排出舷外。核查其《航海日志》,发现该轮多次使用货舱污水泵排放货舱舱底水,其中该轮于2006年1与24日至25日由宁波到日照途中,处理过一次货舱舱底水,机舱油污水随之排出,污染了我国管辖的海域。以上调查证实,“LING HAI”轮非法向海洋排放机舱油污水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日照海事局依法对该轮做出了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船方未对事实认定和处理决定提出任何异议。
5月15日,日照海事局依法对巴拿马籍“LING HAI”轮在我国管辖海域航行途中非法排污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这是该局今年连续查处的第3起航行途中非法排污案件。
5月10日,日照海事局岚山海事处现场执法人员在对靠泊于岚山港3#泊位的巴拿马籍“LING HAI”轮进行防污染专项检查时,发现该轮货舱污水泵吸口有旁支管路与机舱左前污水井直接连通,排放货舱污水井内舱底水时可将机舱污水井内的含油舱底水一同直接排出舷外,存在非法向海洋排放机舱油污水的嫌疑,随即对该轮进行立案调查。经现场勘验发现:“LING HAI”轮机舱内跑、冒、滴、漏现象较为严重,其《油类记录簿》中记录的最近一个月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的机舱污水与机舱实际产生量明显不符。检查货舱污水泵旁支管路上的吸入阀,阀门处于关闭状态,但打开阀门,发现有污水流出且管内壁有新鲜的污油,因该轮吸入阀长期未进行检修,导致关闭不严,致使该轮在排放货舱舱底水时将机舱污水一同直接排出舷外。核查其《航海日志》,发现该轮多次使用货舱污水泵排放货舱舱底水,其中该轮于2006年1与24日至25日由宁波到日照途中,处理过一次货舱舱底水,机舱油污水随之排出,污染了我国管辖的海域。以上调查证实,“LING HAI”轮非法向海洋排放机舱油污水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日照海事局依法对该轮做出了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船方未对事实认定和处理决定提出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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