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起点 再创新佳绩
为实现海事又快又好发展而努力奋斗
——2006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报告
刘 功 臣
(2006年4月6日)
同志们:
2006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国海事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五”直属海事系统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研究部署“十一五”发展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安排2006年海事工作。下面,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十五”期间主要工作成绩和基本经验
新世纪的头五年,直属海事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部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围绕“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二十字方针和“三精两关键”要求,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三个海事”,实现“三个追求”,打造“三支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交通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形象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水上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海事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海事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取得了许多新成绩。主要有:第一,水监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修订完善了《中国海事发展纲要》和“十一五”海事发展规划,提出了“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的新理念,促进了海事新发展。第二,水上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基本稳定,2005年全国共发生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532起,死亡失踪479人,沉船306艘,直接经济损失4.95亿元。与2004年相比,分别减少5.3%,减少2.0%,减少7.3%,增加34.3%。第三,开展了治理船舶超载反弹、长江干线内河船员持假证上船任职、低质量船舶、船载危险品等专项整治活动,有力解决了水上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截至2005年底,纳入治理的运输船舶6327艘,完成附加检验4229艘;纳入治理船厂922家,关闭和处理123家。检查内河船员316932人次,收缴假证2900余本。检查外国籍船舶4764艘次,滞留290艘次;检查中国籍船舶85515艘次,滞留1747艘次。监管危险品船舶46万艘次,危险货物近6亿吨,纠正各种违章41万次。第四,应急反应措施得力,全年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1568起,成功救助16873人,救助成功率达95.3%;有效应对了台风和冬季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成功处理了阿提哥等一批重大船舶污染事故险情,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受到了部党组的表彰;第五,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正式颁布,《船员条例》已经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的立法审查,《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环境条例》完成部内立法审查并上报国务院,《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的立法审查也已顺利启动。第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与菲律宾签署了两国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举行了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第一次会议,继续开展了中韩、中日、***、大陆香港海事双边合作会谈,成功举行了上海国际海事论坛和东海联合搜救演习。第七,在长江安徽段、上海段实施了船舶定线制,确保了水上交通安全畅通。第八,综合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完成了水监信息二期工程建设任务,启动了海事应急辅助指挥系统开发研究,开展了船舶“管用养修”检查评比活动,基本建成了覆盖沿海重要水域AIS岸基骨干网络。第九,文明创建与海事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在长江三峡库区和江苏段、黄骅港、烟大航线开展了“安全畅通文明”航区(航线)创建活动。第十,制订了具有海事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回顾“十五”工作,我们取得了八个方面的主要成绩。
第一,水监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成立了14个直属海事局和27个省级地方海事机构,统一了政令,统一了布局,统一了监督管理,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新格局。
第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协助发布部令12件,海事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海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得到全面清理和规范,海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以及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有效落实,海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
第三,安全监管和应急反应成效显著。在水运经济快速发展和港口吞吐量大幅增长的背景下,水上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水上交通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同“九五”相比,分别下降了32.7%和41.3%。五星旗船队由“九五”期间被各主要港口国监督组织同时列入黑名单的不良记录,发展到“十五”期间稳居白名单前列,并连续多年保持较低滞留率。同时,建立完善三级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成功组织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演习,应急反应能力明显增强,“十五”期间,共组织、协调重大搜救行动3919次,救助遇险人员52870人,救助成功率达93.5%。
第四,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建造了2艘千吨级巡视船和一批巡逻艇,加强了VTS、AIS、***等监管手段建设,监管手段得到加强,综合业务用房得到改善。海事电子海图数据中心全面建成,港口航道测量、海图编绘、应急扫测等海事测绘能力得到加强。覆盖四级机构的海事信息网络基本建成,船舶管理、船员管理等业务软件得到全面应用。
第五,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抓好三支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凡进必考”,建立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用人机制,实行执法人员考任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执法人员三年上台阶目标顺利实现。
第六,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增强。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的海上通道,保障了国家战略物资运输,有效缓解了煤电油运紧张状况;推进渡口渡船改造,打击非法载客和客运超载,保证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为长江三峡、洋山港、苏通大桥、河北曹妃甸港、黄骅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海事保障;严格水上运输危险品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安全、环保的水上环境。
第七,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与30多个国家和IMO、IHO、IALA、东盟等有关国际组织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双边或多边合作与交流,履约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我国也连续九届当选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
第八,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逐步健全,两级领导班子不出现重大廉政问题的目标顺利实现。文明创建与业务建设实现了有机结合,广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行风建设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十五”直属海事系统工作取得以上成绩,是部领导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部各有关司局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的结果,是海事系统上下团结奋斗和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部海事局,向徐副部长和多年来给予海事工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座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海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表示亲切的慰问!
回顾五年发展实践,我们可以得出六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第一,海事发展必须坚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主动,抓好落实。五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领导给予了海事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多次视察,多次对海事的发展和管理提出殷切的希望和要求。近三年来,部领导120多人次到海事系统视察工作,极大鼓舞了海事广大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对海事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海事事业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 “十五”海事取得的辉煌成就,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
第二,海事发展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我们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在改革中求得了新发展。在水监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构建了“一省一局”管理模式。同时,积极开展海事执法管理模式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航标“管养分开”改革,整合了资源,提高了效能,完善了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维护了队伍的稳定,促进了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十五”海事取得的成绩,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的结果。
第三,海事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做负责任的部门和负责任的行业,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水上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安全生产方针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海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深化规律性认识,确立了“四区一线”水域、“四客一危”船舶等监管重点,着力预防预控,标本兼治,探索出了“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持长效管理”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新思路,取得了共识,赢得了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第四,海事发展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能。依法行政是新一届政府坚持执政为民的基本决策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我们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制定、修改了一大批海事法律法规。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执法监督,严格实施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基本保证了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国家履行公约义务。海事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
第五,海事发展必须坚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我们为国家、地方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决策的实施,营造了安全、畅通、便捷的水运环境。在重要水域和新兴港口,积极调整和改造助航设施。实施船舶定线制,提高了船舶营运效率,提升了港口竞争力。在港口建设、沿海沿江开发中,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决策论证,保障了施工安全,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海事的社会价值得以彰显,海事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
第六,海事发展必须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我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六项措施,八项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深化文明创建活动,鼓励争先创优。党政之间、上下级之间、系统内外互相补台、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工作氛围上下和谐,发展环境内外顺畅,为海事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这些经验是多年实践的结晶,要坚持和深化。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海事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总体上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与水运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主动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与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相适应;海事依法行政能力与以人为本、更为严格的公共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工作基本思路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交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已经明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开拓创新,乘势而进,实现海事又快又好的发展。
为实现海事又快又好发展而努力奋斗
——2006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报告
刘 功 臣
(2006年4月6日)
同志们:
2006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国海事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五”直属海事系统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研究部署“十一五”发展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安排2006年海事工作。下面,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十五”期间主要工作成绩和基本经验
新世纪的头五年,直属海事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部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围绕“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二十字方针和“三精两关键”要求,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三个海事”,实现“三个追求”,打造“三支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交通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形象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水上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海事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海事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取得了许多新成绩。主要有:第一,水监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修订完善了《中国海事发展纲要》和“十一五”海事发展规划,提出了“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的新理念,促进了海事新发展。第二,水上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基本稳定,2005年全国共发生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532起,死亡失踪479人,沉船306艘,直接经济损失4.95亿元。与2004年相比,分别减少5.3%,减少2.0%,减少7.3%,增加34.3%。第三,开展了治理船舶超载反弹、长江干线内河船员持假证上船任职、低质量船舶、船载危险品等专项整治活动,有力解决了水上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截至2005年底,纳入治理的运输船舶6327艘,完成附加检验4229艘;纳入治理船厂922家,关闭和处理123家。检查内河船员316932人次,收缴假证2900余本。检查外国籍船舶4764艘次,滞留290艘次;检查中国籍船舶85515艘次,滞留1747艘次。监管危险品船舶46万艘次,危险货物近6亿吨,纠正各种违章41万次。第四,应急反应措施得力,全年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1568起,成功救助16873人,救助成功率达95.3%;有效应对了台风和冬季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成功处理了阿提哥等一批重大船舶污染事故险情,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受到了部党组的表彰;第五,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正式颁布,《船员条例》已经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的立法审查,《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环境条例》完成部内立法审查并上报国务院,《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的立法审查也已顺利启动。第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与菲律宾签署了两国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举行了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第一次会议,继续开展了中韩、中日、***、大陆香港海事双边合作会谈,成功举行了上海国际海事论坛和东海联合搜救演习。第七,在长江安徽段、上海段实施了船舶定线制,确保了水上交通安全畅通。第八,综合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完成了水监信息二期工程建设任务,启动了海事应急辅助指挥系统开发研究,开展了船舶“管用养修”检查评比活动,基本建成了覆盖沿海重要水域AIS岸基骨干网络。第九,文明创建与海事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在长江三峡库区和江苏段、黄骅港、烟大航线开展了“安全畅通文明”航区(航线)创建活动。第十,制订了具有海事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回顾“十五”工作,我们取得了八个方面的主要成绩。
第一,水监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成立了14个直属海事局和27个省级地方海事机构,统一了政令,统一了布局,统一了监督管理,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新格局。
第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协助发布部令12件,海事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海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得到全面清理和规范,海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以及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有效落实,海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
第三,安全监管和应急反应成效显著。在水运经济快速发展和港口吞吐量大幅增长的背景下,水上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水上交通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同“九五”相比,分别下降了32.7%和41.3%。五星旗船队由“九五”期间被各主要港口国监督组织同时列入黑名单的不良记录,发展到“十五”期间稳居白名单前列,并连续多年保持较低滞留率。同时,建立完善三级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成功组织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演习,应急反应能力明显增强,“十五”期间,共组织、协调重大搜救行动3919次,救助遇险人员52870人,救助成功率达93.5%。
第四,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建造了2艘千吨级巡视船和一批巡逻艇,加强了VTS、AIS、***等监管手段建设,监管手段得到加强,综合业务用房得到改善。海事电子海图数据中心全面建成,港口航道测量、海图编绘、应急扫测等海事测绘能力得到加强。覆盖四级机构的海事信息网络基本建成,船舶管理、船员管理等业务软件得到全面应用。
第五,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抓好三支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凡进必考”,建立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用人机制,实行执法人员考任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执法人员三年上台阶目标顺利实现。
第六,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增强。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的海上通道,保障了国家战略物资运输,有效缓解了煤电油运紧张状况;推进渡口渡船改造,打击非法载客和客运超载,保证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为长江三峡、洋山港、苏通大桥、河北曹妃甸港、黄骅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海事保障;严格水上运输危险品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安全、环保的水上环境。
第七,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与30多个国家和IMO、IHO、IALA、东盟等有关国际组织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双边或多边合作与交流,履约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我国也连续九届当选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
第八,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逐步健全,两级领导班子不出现重大廉政问题的目标顺利实现。文明创建与业务建设实现了有机结合,广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行风建设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十五”直属海事系统工作取得以上成绩,是部领导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部各有关司局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的结果,是海事系统上下团结奋斗和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部海事局,向徐副部长和多年来给予海事工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座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海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表示亲切的慰问!
回顾五年发展实践,我们可以得出六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第一,海事发展必须坚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主动,抓好落实。五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领导给予了海事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多次视察,多次对海事的发展和管理提出殷切的希望和要求。近三年来,部领导120多人次到海事系统视察工作,极大鼓舞了海事广大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对海事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海事事业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 “十五”海事取得的辉煌成就,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
第二,海事发展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我们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在改革中求得了新发展。在水监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构建了“一省一局”管理模式。同时,积极开展海事执法管理模式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航标“管养分开”改革,整合了资源,提高了效能,完善了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维护了队伍的稳定,促进了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十五”海事取得的成绩,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的结果。
第三,海事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做负责任的部门和负责任的行业,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水上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安全生产方针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海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深化规律性认识,确立了“四区一线”水域、“四客一危”船舶等监管重点,着力预防预控,标本兼治,探索出了“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持长效管理”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新思路,取得了共识,赢得了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第四,海事发展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能。依法行政是新一届政府坚持执政为民的基本决策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我们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制定、修改了一大批海事法律法规。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执法监督,严格实施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基本保证了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国家履行公约义务。海事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
第五,海事发展必须坚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我们为国家、地方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决策的实施,营造了安全、畅通、便捷的水运环境。在重要水域和新兴港口,积极调整和改造助航设施。实施船舶定线制,提高了船舶营运效率,提升了港口竞争力。在港口建设、沿海沿江开发中,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决策论证,保障了施工安全,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海事的社会价值得以彰显,海事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
第六,海事发展必须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我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六项措施,八项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深化文明创建活动,鼓励争先创优。党政之间、上下级之间、系统内外互相补台、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工作氛围上下和谐,发展环境内外顺畅,为海事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这些经验是多年实践的结晶,要坚持和深化。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海事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总体上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与水运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主动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与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相适应;海事依法行政能力与以人为本、更为严格的公共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工作基本思路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交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已经明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开拓创新,乘势而进,实现海事又快又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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