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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海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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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6:11
发布日期:2022-04-1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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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
- 足迹
- 机构名称:盘锦市海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427-2823817/0427-2660105(投诉)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一、受理单位
盘锦海关。
二、申请材料
详询当地。
三、简要流程
1.由船代公司向盘锦海关递交相关材料,盘锦海关出具船员换班情况说明,报海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办公室履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程序。
2.审批同意后由专班办公室通报各有关单位。
3.由盘锦海关负责将船员换班具体实施日期通报各有关部门,落实闭环管理。
4.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审批时限
3-5个工作日。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除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时暂停或不予船员换班。
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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