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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水运口岸国际船舶(含港澳台线)船员换班工作专班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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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6:09
发布日期:2022-04-1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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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
- 足迹
- 机构名称:江苏省南通市水运口岸国际船舶(含港澳台线)船员换班工作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513-859003951/0513-59003700(投诉)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江苏省南通市水运口岸国际船舶(含港澳台线)船员换班工作专班:0513-859003951/0513-59003700(投诉);
崇川区专班:0513-89088797/0513-85609866(投诉);
开发区专班:0513-89190595/0513-83593652(投诉);
通州区专班:0513-86102696/0513-86101032(投诉);
海门区专班:0513-82213850/0513-82106111(投诉);
启东市专班:0513-83353646/0513-83820950(投诉);
如皋市专班:0513-80557681/0513-87586185(投诉);
如东县专班:0513-69881875/0513-80860095(投诉);
南通海关:0513-68529615;
南通海事局:0513-859003951
其他业务:一、受理单位
所在县(区)水运口岸防控组船员换班工作专班。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上船船员核酸检测报告》(48小时内)、《上船船员健康记录登记表》(14天内体温检测)、《船员换班上船计划》、上船船员行程码、健康码、疫苗接种证明;
2.换班下船:《船员换班申请表》、《出/入境健康申明卡》、《船员换班离船计划》、《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等。
三、简要流程
1.船员管理公司或船舶代理在船舶计划抵港前48小时提出船员换班申请,船员换班专班有关成员单位(海关、海事、边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审批人(属地政府)。
2.审批人审批同意的,由各县(市、区)专班联系人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做好船员换班准备。同时将相关结果通报各相关方,做好换班准备。
四、审批时限
48小时或两个工作日。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本水运口岸所在市(县)区内有划定为中高风险的地区的;
2.其他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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