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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交通口岸防控组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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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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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迹
  • 机构名称苏州市交通口岸防控组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512-68125789/0512-68125790(投诉)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苏州市交通口岸防控组:0512-68125789/0512-68125790(投诉); 张家港市水路口岸疫情防控组:0512-80152710/0512-58810307(投诉); 常熟市口岸疫情防控专班:18351786990/0512-82368988(投诉); 太仓市专班:0512-53186591/0512-53186593(投诉)
其他业务一、受理单位 港口所在地水路口岸国际船舶船员换班工作专班。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船员上船计划表》、上船船员健康记录登记表》、船员疫苗接种情况、行程码、健康码及换班上船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 2.换班下船:《船员离船计划表》《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在船船员上船情况说明》和船舶挂港情况。 三、简要流程 1.航运公司或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在船员换班船舶抵港48小时前递交申请。 2.所在地船员换班工作专班将在收到申请后,会同海关、海事、边检和卫健等部门评估后及时统一回复。海关对经同意换班的下船船员进行核酸检测。 3.换班下船船员由所在地船员换班工作专班安排专车转运至指定隔离医学观察点。 四、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未在船舶预计经过上海港48小时前(航程不足48小时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提交正式申请资料; 2.港口所在地区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开展换班业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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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航运信息聚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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