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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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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
- 足迹
- 机构名称:盐城市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盐城市专班:0515-88886401/0515-88886633(投诉);
大丰区专班:0515-83555036/0515-83280317(投诉);
滨海县专班:0515-68110228/0515-84102315(投诉)
其他业务:一、受理单位
盐城海关驻大丰港办事处、盐城大丰海事处、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大丰区卫健委、大丰区港口口岸发展中心。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船员换班上船计划》《船员健康记录登记表表》、疫苗接种证明、14天内的行程码和健康码、抵达大丰港或换班上船前72小时内的核酸报告。
2.换班下船:《船员换班离船计划》《健康承诺书》《船员健康记录登记表》、防护措施书面申请等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船舶预抵大丰港48小时前报送相关材料,专班出具审批意见。
2.海关对拟离船船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办理入境手续。
3.海关、海事、边检以及区港口口岸发展中心、区卫健委对船代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盖章审批,全部同意后交由边检部门办理船员入境手续。
4.船代公司督促做好下船船员的个人防护,由专车专人做好防护,按指定路线将船员转运至入境人员指定隔离点。
四、审批时限
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24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本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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