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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专班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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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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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名称盐城市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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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盐城市专班:0515-88886401/0515-88886633(投诉); 大丰区专班:0515-83555036/0515-83280317(投诉); 滨海县专班:0515-68110228/0515-84102315(投诉)
其他业务一、受理单位 盐城海关驻大丰港办事处、盐城大丰海事处、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大丰区卫健委、大丰区港口口岸发展中心。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船员换班上船计划》《船员健康记录登记表表》、疫苗接种证明、14天内的行程码和健康码、抵达大丰港或换班上船前72小时内的核酸报告。 2.换班下船:《船员换班离船计划》《健康承诺书》《船员健康记录登记表》、防护措施书面申请等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船舶预抵大丰港48小时前报送相关材料,专班出具审批意见。 2.海关对拟离船船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办理入境手续。 3.海关、海事、边检以及区港口口岸发展中心、区卫健委对船代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盖章审批,全部同意后交由边检部门办理船员入境手续。 4.船代公司督促做好下船船员的个人防护,由专车专人做好防护,按指定路线将船员转运至入境人员指定隔离点。 四、审批时限 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24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本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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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航运信息聚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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