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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专班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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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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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迹
  • 机构名称曹妃甸区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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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电话0315-8818866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一、受理单位 水运口岸港口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口岸办)。 二、申请材料 1.上船船员和下船船员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2.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如第一入境港为国内); 3.最后一个境外港口离港证和离港后航行日志; 4.上船船员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凭证和72小时内核酸结果 5.更换船员情况说明; 6.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 7.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期间船员新冠病毒检测汇总表。 三、简要流程 1.船舶代理公司在船舶抵港前72小时递交船员换班申请。口岸办书面征求曹妃甸海关、曹妃甸边检、曹妃甸海事局关于船员更换的意见; 2.曹妃甸海关、曹妃甸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曹妃甸海事局审核同意后,报水运口岸港口防控组组长审核。水运口岸港口防控组组长审核同意后,报区防控办审核; 3.经区防控办审核同意,口岸办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核酸采样、样本转运、船员转运等工作; 4.经曹妃甸海关检疫无异常,登轮对换班船员进行鼻咽拭子样品采集。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曹妃甸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到船舶梯口对入境船员进行检查和值守工作; 5.区转运专班与曹妃甸海关进行下船人员交接,并安排车辆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四、审批时限 提交材料后72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外国籍船员原则上不允许在曹妃甸港登陆或安排换班; 2.我区划定为中高风险的地区时; 3.其他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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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航运信息聚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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