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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口岸专班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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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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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迹
  • 机构名称东方市口岸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898-25527110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一、受理单位 八所海事、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入境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申请材料 《船员离船计划》(确报)、《船员船上隔离健康记录登记表》及《健康承诺书》等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航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或船方应在船舶预抵八所港48小时前提交相关材料。八所海事局、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分别对入境船员情况进行预审。 2.指挥部结合查验单位意见及本地船员换班相关容纳、管控能力,提出疫情管控相关要求并填写接收隔离意见。 3.海关登轮对拟入境船员采样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办理入境手续。 四、审批时限 材料提交齐全且船员核酸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经核查,船舶或船员存在虚假申报、隐瞒申报等情形的; 2.无法准确核查船舶或船员相关申报信息的; 3.《船员离船计划》(确报)与实际换班不一致的,未列入《船员离船计划》(确报)人员不予同意换班; 4.其他经评估存在一定疫情防控风险,不得进行船员换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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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航运信息聚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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