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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口岸专班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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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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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
- 足迹
- 机构名称:东方市口岸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898-25527110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一、受理单位
八所海事、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入境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申请材料
《船员离船计划》(确报)、《船员船上隔离健康记录登记表》及《健康承诺书》等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航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或船方应在船舶预抵八所港48小时前提交相关材料。八所海事局、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分别对入境船员情况进行预审。
2.指挥部结合查验单位意见及本地船员换班相关容纳、管控能力,提出疫情管控相关要求并填写接收隔离意见。
3.海关登轮对拟入境船员采样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办理入境手续。
四、审批时限
材料提交齐全且船员核酸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经核查,船舶或船员存在虚假申报、隐瞒申报等情形的;
2.无法准确核查船舶或船员相关申报信息的;
3.《船员离船计划》(确报)与实际换班不一致的,未列入《船员离船计划》(确报)人员不予同意换班;
4.其他经评估存在一定疫情防控风险,不得进行船员换班的情形。
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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