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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交通运输防控专班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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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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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
- 足迹
- 机构名称:江门市交通运输防控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750-3858968/0750-3887799(投诉)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江门市交通运输防控专班:0750-3858968/0750-3887799(投诉);
江门市蓬江区专班:0750-8227256/0750-3167312(投诉);
江门市江海区专班:0750-3831109/0750-3880669/0750-3880653(投诉);
江门市新会区专班:0750-6396266/0750-6396880(投诉);
江门市台山市专班:0750-5533576/0750-5523454/0750-5523429(投诉);
江门市鹤山市专班:0750-8866695/0750-8890868/0750-8888507(投诉);
江门市开平市专班:0750-2268098/0750-2212747/0750-2338951(投诉)
其他业务:一、受理单位
港口所在地专班。
二、申请材料
《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离船上岸船员名单》《船舶船员离船上岸审批表》等。
三、简要流程
1.航运公司提前提交船员离船上岸申请,海关、边检根据航运公司呈报资料受理申请,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办审批。
2.属地疫情防控指挥办组织卫生健康部门对申请离船上岸的船员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派人跟踪监督。
3.在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有效期内且体温正常,同意船员上岸,海事部门做好离船船员登记工作。
四、审批时限
5天(如涉及多个部门审核的,每个部门要在1个工作内完成核批)。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本地区被列为中高风险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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