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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专班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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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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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迹
  • 机构名称汕尾市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660-3348582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汕尾市专班:0660-3348582; 汕尾市陆丰市专班:0660-8827059;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专班:0660-3436339
其他业务一、受理单位 港口所在地区专班。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上船计划》;上船船员14天内行程码和健康码;抵达登轮港口或换班上船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等相关材料。 2.换班下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离船计划》;《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航运企业或船员服务机构应当提前14天将相关材料报拟进入境内港口海事管理机构(或委托船舶代理机构报告)。 2.海事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拟进入境内港口所在地县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经拟进入境内港口所在地县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确认后执行船员换班离船计划。 3.船舶靠港后,海关组织对所有下船船员严格实施采样检测。 4.入境港所在地县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将换班下船人员实施集中隔离。 四、审批时限 3天。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本地区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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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航运信息聚合者

TA发布的信息: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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