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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船员换班专班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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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2:24
发布日期:2022-04-15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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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
- 足迹
- 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船员换班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595-68110102/0595-68110306(投诉)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泉港区专班:0595-68110102/0595-68110306(投诉);
泉州市专班:0595-28387107
其他业务:一、受理单位
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二、申请材料
1.换班离船:船员换班申请、《船员船上隔离健康记录登记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计划》、船舶经停境外港口、人员信息和健康申报《船方健康声明》等材料。
2.换班上船:船员换班申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上船计划》、换班上船船员14天内的行程码和健康码以及抵达登轮港口或换班上船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等相关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船舶到港前48小时前,船方通过船舶代理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递交船员换班申请;
2.区交通检疫组、外事组进行风险研判后提出换班工作意见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3.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各部门根据要求开展检验检疫及船员换班工作。
四、审批时限
3-5个工作日。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不在本港区装卸货物的船舶船员换班;
2.本水运口岸所在区内有划定为中高风险的地区的,不予受理船员换班申请;
3.船员健康状况出现异常或经海关卫生检疫有异常的,即暂停本次换班;
4.船员换班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合规;
5.其他不适合船员换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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