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详情

平潭综合实验区船员换班专班   已有0人收藏

浏览次数:164
发布日期:2022-04-15 12:17
0.0分 [ 0  人打分]
  • 详情
  • 足迹
  • 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船员换班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591-62530118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一、受理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控办(社会事业局)。 二、申请材料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上/离船计划表; 2.船员船上隔离/换班上船健康记录登记表等。 三、简要流程 航运企业提前一周向区防控办提交申报材料,经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区防疫指挥部)准许,口岸部门方可办理换班手续。 四、审批时限 3天。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予受理船员换班申请。 2.本水运口岸所在区(县)内有划定为中高风险的地区的,不予受理换班申请。
其他业务

评论 (0人参与

发布者:航运信息聚合者

TA发布的信息: 281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