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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船员换班专班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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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2:17
发布日期:2022-04-15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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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
- 足迹
- 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船员换班专班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591-62530118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一、受理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控办(社会事业局)。
二、申请材料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上/离船计划表;
2.船员船上隔离/换班上船健康记录登记表等。
三、简要流程
航运企业提前一周向区防控办提交申报材料,经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区防疫指挥部)准许,口岸部门方可办理换班手续。
四、审批时限
3天。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予受理船员换班申请。
2.本水运口岸所在区(县)内有划定为中高风险的地区的,不予受理换班申请。
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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