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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外防输入组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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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2:15
发布日期:2022-04-1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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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
- 足迹
- 机构名称: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外防输入组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591-87988680/0591-87951761(投诉);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外防输入组:0591-87988680/0591-87951761(投诉);
马尾区专班:0591-83689502/0591-83973070(投诉);
罗源县专班:0591-26831291/0591-26855601(投诉);
连江县专班:0591-26220053/0591-26230203(投诉);
长乐区专班:0591-28803037/0591-28835829(投诉);
福清市专班:0591-85263193/0591-85222421(投诉)
其他业务:一、受理单位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申请材料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离船计划》;
2.《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
3.《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换班船员详细信息表》;
4.《水路口岸下船人员信息情况表》;
5.《福建省境外入闽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6.其他佐证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船方或船舶代理提前5个工作日,将船舶船员相关信息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海事、海关、边检等部门进行如实报告,并提出申请。
2.海事部门核查信息后,核查结果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3.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和海关、边检部门。
4.海关部门开展检疫、核酸检测。边检部门办理入境手续。
四、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2.换班船员属非合同期满或终止、非特殊情况的;
3.本市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
4.其它严重影响我市疫情防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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