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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外防输入组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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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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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迹
  • 机构名称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外防输入组
  • 机构类型疫情防控相关
  • 资质证书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联系电话0591-87988680/0591-87951761(投诉);
  • 联系传真
  • 联系电邮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单位网址
主要业务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外防输入组:0591-87988680/0591-87951761(投诉); 马尾区专班:0591-83689502/0591-83973070(投诉); 罗源县专班:0591-26831291/0591-26855601(投诉); 连江县专班:0591-26220053/0591-26230203(投诉); 长乐区专班:0591-28803037/0591-28835829(投诉); 福清市专班:0591-85263193/0591-85222421(投诉)
其他业务一、受理单位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申请材料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离船计划》; 2.《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 3.《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换班船员详细信息表》; 4.《水路口岸下船人员信息情况表》; 5.《福建省境外入闽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6.其他佐证材料。 三、简要流程 1.船方或船舶代理提前5个工作日,将船舶船员相关信息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海事、海关、边检等部门进行如实报告,并提出申请。 2.海事部门核查信息后,核查结果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3.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和海关、边检部门。 4.海关部门开展检疫、核酸检测。边检部门办理入境手续。 四、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1.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2.换班船员属非合同期满或终止、非特殊情况的; 3.本市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 4.其它严重影响我市疫情防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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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航运信息聚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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