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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中海安思未经海关允许擅自移下船舶垃圾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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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2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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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迹
  • 事故性质违法犯罪
  • 船名地中海安思
  • 事故日期2020-03-06
事故经过

【网易新闻厦门消息】日前,厦门海关所属海沧海关对来自韩国 “地中海安思”号集装箱货轮登临检查时,发现该轮竟未经海关允许擅自移下船舶垃圾,现场关员立即依法予以制止并进行取证。

  海沧海关正式对这起来自疫区进境船舶擅自移下垃圾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调查

  经初步调查,该轮曾经于2月28日停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国家,在船舶悬挂检疫信号期间、检疫工作尚未开始的情况下,未经允许擅自移下未经任何卫生处理的船舶垃圾。

  船舶垃圾可能携带病毒、致病菌及病媒昆虫等,存在一定公共卫生隐患,甚至会造成疫情跨境传播等不良后果。

  处罚依据

  该轮未经海关相关部门实施卫生处理,擅自移下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将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链接阅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03月27日,厦门海关网站发布海沧海关关于利胜地中海航运(上海)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擅自移下垃圾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海沧关检违字〔2020〕007号。

  当事人利胜地中海航运(上海)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入境船舶“地中海安思”(MSC ANS),航次010EI,于2020年3月6日08:10靠泊厦门海沧港区嵩屿码头,该轮在悬挂检疫信号期间,海关卫生检疫工作尚未开始的情况下,擅自移下未经任何卫生检疫处理的垃圾。当事人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自移下垃圾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八)项之规定。

  以上事实有进出境船舶检查记录单、船运公司情况说明、船舶代理情况说明、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海沧海关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

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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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VHF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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