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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嘉轮靠泊广州港码头时发生碰撞泄漏江面的原油遇火燃烧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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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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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迹
  • 事故性质火灾
  • 船名檀嘉
  • 事故日期1995-08-20
事故经过

19958201020分,装载27000吨原油的图瓦卢籍“檀嘉”轮,泊广州港码头时发生碰撞,泄漏江面的原油遇火燃烧,经过20分钟的奋力扑救,将大火扑灭,避免了一场火烧连营的灾害事故。

一、基本情况

1995820830分,“檀嘉”轮在靠泊广州港新港卸油站码头时,船的左前部与码头碰撞,致使船的左舷裂开一个洞口15X4米,舱内约150吨原油泄漏到珠江,并顺水流至下游的广州港西基、新港、集装箱、新沙等公司的码头水域,珠江河面顿时形成一条长达34公里的油龙。9时,广州港公安局接警后,立即派出“穗港消1”号公安消防船赶赴事故现场实施监护。广州市政府、广州港务局、广州海事局、广州港公安局等领导也都迅速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工作,并采取了六项应急防范措施:一是广州港公安局消防大队派2艘消防船在所涉水域巡逻监护,防止其它船只靠近油码头;二是用围油栏把泄漏的油轮围起来,尽可能减少原油扩散;三是迅速抢卸“檀嘉”轮上的原油;四是通知沿江单位和有关船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五是派出污油回收船沿江收集浮油;六是待“檀嘉”轮卸完后立即驶离码头,到锚地等待处理。至1025分,浮油聚集珠江与东江交汇处,即集装箱公司码头78泊位的江面上,浮油面积约1000平方米。由于一过往民船将未熄灭的炉渣倒人江中,引发江面浮油大面积燃烧。

二、火灾扑救经过

火灾发生后,广州港公安局迅速调集9辆消防车和正在执行监护任务的“穗港消1”号消防船及100余名消防指战员赶赴火场。此时,江面着火面积约600平方米,火焰高达20米,熊熊烈火严重威胁停泊在集装箱码头的“凌泉河”货轮。在扑救过程中,先期到达的3辆消防车由陆地码头前沿向江面油火喷射泡沫灭火剂,阻止火势向货船蔓延。后续到达的“穗港消1”号消防船开启大功率消防炮向江面油火喷射泡沫灭火剂,以形成水陆围攻的态势。经20分钟的奋力扑救,将大火全部扑灭。

三、经验教训

原油系稠厚性油状液体,不溶于水,在常温下,遇水易凝固结块,易挥发,相对密度078097,其闪点—667℃—3222℃,自燃点约350℃;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氧化物有引起爆炸燃烧的危险,爆炸极限11%—64%;点火能量02毫焦耳。原油在装卸、储存、运输过程中,要严防“跑、冒、滴、漏”。一旦发生泄漏或在水面流淌时,要迅速划定防火警戒区,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因外来火源、火种而引起爆炸、燃烧或大面积流淌火灾。同时还要利用原油不溶于水、易凝固成块、比水轻的特性,将泄漏油品及时收集和安全转移。

这次扑救江面浮油火灾能够用20分钟的时间快速扑灭,其成功的经验主要是行动迅速。广州港公安局消防大队在接到油轮发生碰撞事故后,立即调派消防船到出事现场实施巡逻监护,并命令陆上的消防队进入一级戒备状态。当江面浮油着火后,三辆消防车不到三分钟就到达了着火现场。水陆密切配合,采取上堵下攻的战术措施,一举将浮油大火扑灭在控制范围内。


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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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VHF16

TA发布的信息: 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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