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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122因电线短路船员房间发生火灾 已有0人收藏
发布日期:2018-06-21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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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迹
- 事故性质:火灾
- 船名:江汉122
- 事故日期:1998-12-16
1998年12月16日,停靠在长江宜昌港65—11趸船内侧的“江汉122'’轮因电线短路,船员房间发生火灾。此次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3.7万元。
一、船舶概况
“江汉122'’轮系1977年建造的钢质结构客货轮。总长55.9米,型宽10米,型深3.4米。1138总吨,载货30吨,载客500人。该轮于1994年底开始封航,靠泊在宜昌港大公桥港监码头长达4年之久,由于停封时间长,大部分助航设备被拆除,房间长期无人居住。
二、火灾和扑救经过
1998年12月16日16时20分,“江汉122'’轮移泊至宜昌港12号码头的“宜港65—11”趸船内侧,17时接好岸电。17时38分,趸船工作人员发现该轮三楼中部冒烟,遂大声呼救报警,并同时启动趸船水泵灭火。“江汉122'’轮留守值班人员闻警后使用灭火器灭火。但由于火势已大,无济于事。港方闻警后,指挥在港的两艘拖轮赶赴现场施救,宜昌市消防队也出动3辆消防车、数10名消防队员前来支援,经多方援救,近3个小时奋力拼搏,火势得以控制,至19时20分大火被彻底扑灭。
三、火灾损失及起火原因
3楼船员宿舍区的15间宿舍以及驾驶台、报务房、广播室内的设备全部烧毁。经调查及火灾现场勘查,排除了烟头等其它起火因素。火灾现场提取的物证检验分析,通电电线有明显的短路熔珠,认定此起火灾的直接原因是船舶电线年久老化,绝缘降低,通电荷载后短路,产生的3000℃一5000℃喷溅熔珠和火花引燃附近可燃装饰材料而蔓延成灾。
四、经验教训
(一)“江汉122'’轮此次火灾的扑救是成功的,体现了报警早、救助快、损失小。起火后船上留守值班人员迅速报警,并积极自救。闻警赶赴现场的施救力量集中,形成绝对优势,使火势得以及时控制,迅速扑灭,未殃及整个船体,一、二楼均未受损。
(二)封航船舶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该轮对停封期间的日常用电用火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对用电,没有单独铺设线路,还是沿用船舶线路。船舶使用的电器设备甚多,停封4年内,对电气线路及设备失于保养检查,对绝缘及荷载情况失于必要的检测,一旦接通电源,全船所有电气线路、设备均通电,不特定性薄弱环节及火灾隐患立即暴露。电气线路铝熔珠最高温度可达3000℃,铜熔珠最高温度可达5000℃,在这样温度作用下,极易引燃可燃物。在船舶电气线路严重老化的情况下,又盲目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发生电气火灾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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