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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因机舱柴油外溢引发大火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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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1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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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迹
  • 事故性质火灾
  • 船名阳泉
  • 事故日期1986-06-14
事故经过

1986614日,“阳泉”轮在青岛港22号锚地等待卸货时,因机舱柴油外溢引发大火。

一、船舶基本情况

“阳泉”轮系1969年法国建造的货轮,6737总吨,12号辅机是西德产品。火灾发生时,该轮载有聚乙烯、钢材等货物,机舱油柜尚有燃用重油500吨、轻柴油70吨。

二、火灾和扑救经过

19866142334分,机舱值班轮助发现2号辅机周围有烟雾,即按警报和电话报警,没有采取扑救措施,就跑出机舱喊人。船舶领导接警后,组织船员先后关闭辅机和各油阀以及机舱门、窗等,并施放固定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灭火。2345分,青岛港监接警后,通知青岛港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随即调集消防船2艘、拖消两用船4艘和其它工作船4艘参与灭火。到达现场后,专用消防船铺设水带,布置水枪和泡沫枪12支,向该轮机舱门通风口喷射泡沫和水,以控制火势蔓延;其它救助船用水炮射水冷却机舱外部。15726分,火被扑灭。除留一艘消防船现场监护外,其余船只返航待命。920分,经检查机舱没有余火,监护消防船返回基地。2125分,机舱火又复燃,该轮再次报警,消防船重返火场。经侦察,系机舱集控室舱壁夹层内隐火复燃,灭火人员拆除夹层逐片灭火。61605分,将火彻底扑火。

三、火灾原因

此起火灾是2号辅机冷却回油管接头松动,闪点为60℃—l00℃的柴油外溢,被该辅机第三示功阀震动松开喷出的火花引燃,以致酿成机舱火灾。

四、主要教训

()忽视防火安全,养患成灾。“阳泉”轮由于没有重视防火安全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生火灾后,又未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因此,在3个多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3次火灾,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986523日,该轮航行在印度洋时,1号辅机曾因冷却油管开关松动漏油,喷溅到排烟管上起火,由于发现扑救及时,幸未酿成大火。20天后,又因2号辅机冷却回油管接头松动柴油外溢,引发了这起火灾。“阳泉”轮不得不由青岛锚地拖至青岛北海船厂抢修。1986918日,该轮机舱再次发生火灾,最终导致该船报废。

()船员安全意识差,船舶安全管理松懈。值班轮助不仅不熟悉机舱内灭火器安放位置,而且对自己消防职责也不清楚,不懂得如何报警,如何扑救初起之火。当班时,竟违反规定在严禁烟火的机舱内随意吸烟。轮值机舱安全班的轮机员在火灾发生前,没有下机舱巡视检查过。轮机长对机舱消防设备布置图知之甚少,心中无数。

()灭火剂使用不当,效果不好。2号辅机冷却回油管失火,着火点相对机舱底层是在高处,火势沿流淌的燃油引燃底部漂浮的污油,继而又沿电缆、舱壁夹层可燃物等向上或四周蔓延。这时仅从机舱门和通气窗等高处向内喷射泡沫不易奏效。此次灭火共计使用低倍普通蛋白泡沫灭火剂54吨,用量不能说少,由于在喷射泡沫的同时又辅以射水,这就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泡沫的覆盖窒息作用,不仅延误了战机,同时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大火扑灭后,没有认真检查火灾现场,彻底清除残火、隐火,致使舱壁夹层隐蔽处的可燃保温辅料遗留残火,未被及时发现,造成复燃,形成二次火灾,结果将集控室全部烧毁。


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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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VHF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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