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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因危险品相混发生火灾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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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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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迹
  • 事故性质火灾
  • 船名金城江
  • 事故日期1978-03-25
事故经过

1978325日,“金城江”轮泊天津港第二作业区14段码头卸货时,因危险品相混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90余万元。

一、船舶概况

“金城江”轮系1971年日本建造的艉机型彳:货船。1019858总吨,14865载重吨;总长14574米,型宽22米,型深1235米;共有4个货舱,从船艏至驾驶楼依次排列。

二、起火及施救经过

“金城江”轮1978年第1航次,从荷兰鹿特丹港开往天津港,共装载13110吨货物,内有化工危险品3684吨,,其中,装在第三货舱二层柜上层桶装铬酸酐51498D屯,K62吨;装在第3货舱下层柜底舱后部麻袋装精萘510吨。19783211330分抵达天津港,当日17时开始卸货,,

32508时,8名装卸厂人在开启第三货舱二层柜舱盖板时,装在该层柜上层撒漏的铬酸酐,从舱盖板撒落至底舱后部的精萘麻袋上,但未能引起重视,仍继续卸货作业。1030分,在起吊精萘的过程中拖勾移动,至起勾约20厘米时,舱内作业人员发现勾起点和兜内燃有黄红色火苗,因自救无效,火势迅速蔓延全舱。1032分,遂向消防部门报警。

天津港消防队接警后,立即出动消防车赶赴现场救援。1034分,第三货舱已充满黄红色烟雾,一片火海。消防指挥员调动3辆消防车在“金城江”轮上风方向,出8支水枪试图控制火势。但由于第三货舱二层柜舱盖全部开启,底舱火势越烧越猛,火舌冲出舱口十几米高,强烈的辐射热迫使消防战斗员撤离该轮,只好远距离向第三货舱射水灭火。因情况危急,该轮拉响了弃船警报。此时,大火已燃烧了20多分钟。突然第三货舱内一阵闷响,火势减弱。经侦察发现,是猛烈的火势将二层柜的舱盖油压管烧坏,二层柜舱盖自动关闭,但尚未完全盖死。指挥员抓住这一良机,命令所有水枪一起射向舱口,进而在开花水流保护下,集中射击底层舱内火点。1125分,第三货舱火势被控制。13时许,底层舱内外露明火基本扑灭。1525分,底舱货物被水淹没,火被彻底扑灭。此次灭火,天津港和天津市及港口公安消防部门共出动12艘救助船舶,20辆消防车,199名消防指战员。

三、火灾损失及其原因

此次火灾使“金城江”轮所装精萘被烧毁约100余吨,第三货舱二层柜甲板多处变形,船体两舷外甲板变形。

铬酸酐为二级无机氧化剂,熔点197℃,闪点80℃,片状固体,250℃时分解,在空气中易潮解,遇有机物可燃烧爆炸。精萘为有机物,熔点801℃,闪点7881℃,自燃点526℃,极易挥发,遇明火、高热和氧化剂有着火危险。精萘与铬酸酐混合后,在一定条件下(如摩擦)可燃烧。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这起火灾系卸货过程中将装在第三货舱二层柜上层的桶装铬酸酐撒落在下层底舱后部的精萘麻袋上,精萘与铬酸酐相混,在卸货拖勾过程中,货兜底部与货面摩擦起火所致。

四、经验教训

()装卸危险品货物必须以科学的态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该轮装载的铬酸酐是活盖桶装货,作业时严禁撒漏,不可放倒滚动。而负责该轮装卸作业的工人,在使用拖勾作业的过程中,造成铬酸酐桶残损撒漏与精萘混合,且又未及时清扫,以致拖勾摩擦酿成大灾。

()火灾发生后,该轮未及时采取封舱灭火手段,盲目断电,致使第三货舱二层柜电动液压舱盖不能关闭,起火舱形成直桶状立体燃烧,给灭火增加了难度。

()施救现场指挥员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是正确的。将水枪阵地部署在上风方向,防止救援指战员中毒,在火势突然增大、辐射热增强的情况下,又及时调整了战斗部署,较好地保护了现场人员的安全。

()及时抓住火势突然减弱的有利时机,集中优势兵力,一举控制燃烧的火势,为彻底扑灭火灾创造了有利条


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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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VHF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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