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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243在南京港栖霞油锚地过驳作业时发生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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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1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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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迹
  • 事故性质爆炸
  • 船名大庆243
  • 事故日期1997-06-04
事故经过

199764日,‘‘大庆243”油轮在南京港栖霞油锚地过驳作业时发生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经11艘各类船舶、2台大功率消防车(汽渡船载)和近千名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职工群众40多个小时的奋力拚搏,于66日将大火彻底扑灭。爆炸燃烧造成该油轮翻沉,一艘油驳船体断裂沉没,两艘油驳严重烧损,9人死亡、失踪,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8226万元。

一、船舶概况

该轮于197612月建造。总长1786米,型宽25米,型深126米;14个货油舱,22300载重吨,无惰性气体保护系统。过驳作业的3艘油驳,两艘为3500吨级油驳,船长66米,型宽20米,型深48米,分别建造于1989年和1995年;一艘为3200吨级油驳,船长8615米,型宽1566米,型深4米,建造于1975年。

二、爆炸经过

19976311时,该轮装载19683吨原油从黄埔港驶抵长江南京港栖霞油锚地。1230分,上述3艘油驳相继靠其驳油,至64日晨共驳油9000吨左右。40545分,载重3500吨的“油63003驳”、“油63019驳”又靠其右舷,06时许继续驳油作业;0740分,载重3200吨的“油63051驳”又靠其左舷,并接好输油管,计划当日18时再驳泊作业。

1230分,右舷两驳共装油5000吨左右。此时,该轮左边1、左边3、右边1、右边2、中5、中7货油舱全部卸空并结束扫舱;右边2、右边4货油舱合计余油约1000吨,中2、中4、中6货油舱正在卸载;中1货油舱已卸空用蒸气扫舱并用电动泵向中8舱驳舱底油。1442分,中1舱部位突然发生爆炸燃烧,继而其它货舱也接连爆炸起火,靠泊两舷的3艘油驳也相继爆炸燃烧,整个燃烧面积近万平方米。

三、扑救经过

1444分,南京港公安局接到警报,即令“公消1号”艇和公安摩托艇赶赴火场,并迅速调集百名消防、治安民警驱车前往参战灭火。在附近作业的两艘港口拖轮和扬子石化一艘拖消船首先到达火场,努力靠近油舱射水冷却。16时许,南京港公安局“公消1号”艇到达现场。此时,油轮及右舷处于下风位置的两艘油驳浓烟翻腾,火焰冲天,不时传出沉1:司的爆炸声。指挥部决定先扑灭处在油轮左舷上风位置的“油63051驳”大火。1610分,“公消1号”艇6门水炮组成厚厚的水幕,顶着扑面的阵阵热浪向“油63051驳”靠近,1618分,出泡沫灭火并准备登轮近战,不料油驳中部突然爆炸断裂,很快于1625分沉没。

“油63051驳”沉没后,“大庆243"~由轮左舷约50米远的范围内救助船舶已无法靠近,指挥部决定集中力量扑灭其艉楼及机舱大火。1631分,“公消1号”艇和3艘拖消船靠上油轮艉部,10多条密集水柱向艉楼的火焰中心扫射。1645分艉楼外部明火减弱。1705分,消防队员和油轮船长强行登轮侦察,发现机舱内大火肆虐。1715分,3人灭火突击小组向机舱内灌注高倍泡沫,火势得到控制。20分钟后,油轮中前部大火又一次进入猛烈燃烧状态,机舱的舷窗冲出阵阵烟团,上甲板急剧变形上拱,造成船体左倾加剧,指挥部命令施救人员撤离灾船。1910分,“大庆243"油轮倾覆坐沉江底。

在油轮倾覆前,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约1750分,指挥部决定全力抢救油轮右舷的两艘已燃烧的油驳。消防队员冒着高温辐射,登上驳船砍断缆绳,强行将两油驳拖离油轮之后再组织4艘施救船舶,用强劲的水柱冷却控制油驳大火,1815分,“公消1号”艇消防炮喷射泡沫灭火,1830分,两艘油驳大火终被扑灭。

“大庆243'’油轮倾覆坐底不久,溢出大量原油在江面上形成了2万多平方米的流淌火,由于先期采取了疏散船舶、封航、严密监护堵截等措施,流淌火未继续扩大。2小时后油轮也处于稳定燃烧状态。6610时许,大火被彻底扑灭。

四、火灾原因分析

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排除了人为破坏、外来飞火、其它明火、电气故障以及雷击和雷电感应引发爆炸燃烧的可能性。

从调查情况看,“大庆243"油轮中1货油舱,事发时尚余3035厘米厚的原油,该原油属甲类易燃液体,其闪点为—67℃至322℃,爆炸极限为1164。该舱从事发当日上午0930分至发生爆炸,一直在用蒸气加温扫舱,舱内的油蒸气完全可以达到爆炸浓度,在常温常压下遇明火或火花即会发生爆炸燃烧。据船员普遍反映,中1货油舱的蒸气加温管存在漏气现象,因此,油蒸气在舱中运动以及高压蒸气在冲击摩擦时均会产生静电,而不同的静电和电位就会导致放电,产生电火花或电弧,成为引爆源。另外,船员在中1舱口使用的植物纤维量油棒拉绳系不良导体,其在油舱内上下收收放放而摩擦,绳子上就会产生和聚集静电或受油舱内空间电荷作用而感应带电或放电。综上所述,“大庆243”油轮此次爆炸火灾事故,是其中1货油舱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被静电放电产生的能量引爆所致。

五、经验教训

这起油轮特大爆炸火灾事故,之所以取得较为理想的扑救结果,其关键之处在于及时把两艘已着火并被“大庆243”轮烈焰笼罩的油驳强行拖离现场,继而彻底扑灭大火,从而有效地遏制了两油驳的爆炸,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国家财产损失。但也暴露了老旧油轮的安全系数低,应接受教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大型油轮应尽快加装惰性气体保护系统,以防止货舱、泵舱等处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二是油轮的过驳作业、蒸舱、扫线、验舱、检修等环节和工艺流程,要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规定,尤其要注重静电的产生、积聚和预防措施的研究,以减少静电这一隐形杀手的危害;三是油轮过驳作业过程中要重视驳船的安全调度,尽量减少在单位时间内油驳靠泊次数和频率,以防一旦油轮失火引起“火烧连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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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VHF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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