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申请油船、化学品船、液货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者,应当具有不少于3个月认可的相应种类船舶的海上服务资历,或者完成不少于1个月相应种类船舶的船上见习及不少于3次装货操作、3次卸货操作;服务簿上任职和船员管理系统上任职应签注为见习合格证。
如果您选择完成不少于1个月相应种类船舶的船上见习及不少于3次装货操作、3次卸货操作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海船员【2018】545号)的规定,拟开展船上见习的公司报送见习开封,满足规定的见习要求后,方可申请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书(T02)。
来自:邵老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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