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运单位、船员朋友: 2017年7月18日,广东海事局印发了《广东海事局辖区船舶安全航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辖区部分航行规则进行了修订,小编详细整理了广州海事局辖区修订内容,希望对广大航运单位、船员朋友更清晰了解修订内容、明确航行安全要求有所帮助。
随着港口国控制的发展和深入,船舶检查逐渐从广度向深度发展,除传统的常规检查外,现在还引入了集中大检查的方式,即在一段时间内(一般为当年的9月-11月),对船舶某一设备或某项操作进行专门的详细检查,这就是集中大检查CIC。
本文来自:广州海事最近,交通运输部第四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作修改,根据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作了相应的调整,将船舶开展有关防污作业的审批制度改为了报告制度,并明确了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注意啦!小编为你详细整理了修订内容,并进行解读,希望对防污作业单位及船员朋友更清晰了解修订内容、明确作业
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新的办法将从2017年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是5年。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柳鹏对办法相关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部海事局近期印发了《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海船员【2017】301号,下简称“301号文”)和《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海船员【2017】300号,下简称“300号文”),为做好上述两个规范文件的实施,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炎炎夏日,还跑政务大厅去办理港建费申报?那你可就OUT啦! 截至6月30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完成港口建设费远程申报及电子支付系统全国部署,港口建设费缴纳将全面实现远程申报及电子支付,标志着海事非税电子化支付的全面开始!
国际海事组织(IMO)2016年10月批准了全球性的船舶油耗数据收集机制,欧盟要求进出欧盟水域的船舶于2018年1月1日起监测及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量,我国政府及主管机关相继出台了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相关政策及要求,提出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定。
按Panama船旗国要求,凡悬挂Panama船旗的船舶,每年均需接受Panama Annual Safety Inspection(简称ASI检查),该船旗国于3月18日发布了一条通知,此通知适用于所有巴拿马旗的船旗国检查,现将要点摘录出来,供Panama旗船舶管理人员及船长参考,原文附后。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长江等内河航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排查治理长江等内河航运市场存在的不规范、不安全、不公平的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和解决部分经营者经营资质条件不达标、违规挂靠等六类问题,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安全、有序的内河航运市场秩序。据悉,专项行动将自今年10月1日起,为期一年。
新加坡IFC已针对近日在苏禄海,尤其是在锡布图航道,接二连三发生的海盗攻击事件发表一篇评论。建议在航经该区域时,船舶与沿海执法部门和IFC保持良好通信、启动AIS、提高警惕等等。
USCG已发布一系列“航海和船舶检查通函(NVIC)”以提供关于在近海供应船上担任大副、轮机长、船长和大副、负责轮机值班的轮机助理和高级船员的STCW认可的指南。STCW公约和规则修订案于2012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