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8通过的MEPC.277(70)号决议,将于2018.3.1起强制生效,该决议对MARPOL公约附则V部分章节做了修改,受其影响,垃圾管理计划、垃圾记录簿等,要做相应的修改,关于垃圾记录簿,主要修正如下:
1
修改了垃圾种类。新增了E-waste(电子垃圾,指船舶正常操作和生活区域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包括所有零配件、半成品和耗材,丢弃时属于设备的一部分,存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或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把原Cargoresidues货物残余物分为Non-HME(对海洋环境无危害)和HME(对海洋环境有危害)两类。
2
把原来的内容,分成了PART I和PART II两部分。
其中PART I包括:A塑料Plastics、B食品垃圾Food wastes、C生活垃圾Domesticwastes、D食用油Cooking oil、E焚烧炉灰渣Incinerator、F操作性垃圾Operational wastes、G渔具Fishing gear、I电子垃圾E-waste。
PART II包括:J对海洋环境无危害的货物残余Cargo residues(NON-HME),K对海洋环境有危害的货物残余Cargoresidues(HME)。
3
把估算量和实际排放合并。原来的记录簿,把排放或焚烧的估算量单独列出,后面列出排放入海、至接收设备或焚烧三列;新版的记录簿,把上述三列合并,不在分开列出。
4
增加了垃圾意外排放和丢失的内容Exceptional discharge or loss of garbage under Regulation 7。
Advice:
针对MEPC.277(70)号决议,因其将于2018.3.1起强制生效,当前各管理公司应着手做的:
1、编制新的《垃圾管理计划》,及时送船使用。
2、印制,或购买新版《垃圾记录簿》,及时送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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